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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11月1日起二次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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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3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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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0-31 22: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交6月就能贷款


    昨日下午,记者从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联合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文件,文件中明确自2014年10月3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尽管未收到文件,但已通过有关渠道了解《通知》内容,便立即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落实文件精神的想法和预案,并要求全市公积金服务窗口逐个提醒申请贷款的职工。10月24日下班前,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转发的正式文件后,第一时间与苏州市财政、人行等部门研究商定贯彻落实文件。此次政策的调整,既是对三部委《通知》的坚决贯彻落实,也是苏州公积金努力克服资金高位运行压力,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维护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的具体措施。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降低了贷款申请条件,将职工在办理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申请条件,恢复到6个月(含)以上。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业务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扩大受益对象,能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利率的政策性贷款实惠。特别是,新就业的大学生群体和技术类人才,能促进更快地解决住房问题,帮助他们尽早在苏安居创业。同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全力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此次将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将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期付款压力,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停收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将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之前,苏州市贷款职工在选择保证担保方式时,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是担保公司在贷款职工无法按要求提供担保,而为贷款职工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时收取的服务费。多年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一直积极协调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收费,并从2007年开始按照贷款总额的1.5‰对贷款职工进行担保费补贴。此次,国家三部委文件印发后,苏州市公积金中心以此为契机,立即协调担保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取消此项费用。从10月28日开始,苏州市担保公司即已经停止了收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

    10月27日前,职工张某申请办理一笔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并且选择了保证担保方式,按照此前的担保收费计算,担保公司会向职工张某收取1575元的担保服务费(30万×15年×0.45‰=2025元,减去公积金中心贴补的30万×1.5‰=450元)。那么,从10月28日开始,职工张某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这笔费用就可以节省了。

    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在三部委文件下发后发生的担保费如何处理的问题,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办法,会在遵守文件精神和合同履约规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维护职工利益。待相关处理办法确定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异地缴存信息互认接续

    优化贷款流程提升服务

    最近,关于异地缴存信息互认接续的问题尤为受到市民关注。据苏州市公积金工作人员介绍,苏州市公积金制度在建立之初就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其中,2002年开始公积金贷款取消了户籍限制。在苏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办理全国范围的转移,有职工回户籍地贷款需要我中心出具证明材料的,可以在公积金服务窗口开具缴存证明及明细。在苏州市缴存公积金未达到贷款缴存条件,且原在异地连续缴存的,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凭原缴存地出具的缴存证明及明细合并计算。从2003年开始,苏州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已实现进一个门“一站式”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一个小时左右,就能当场办结全部贷款手续。因为有保证担保模式,后期的贷款资金大都是在抵押登记之前就已经放款。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公积金中心不断完善贷款服务手段,先后开发应用网上个人业务系统、“云服务”平台,开通12329热线和短信平台,为贷款职工提供业务咨询、额度测算、数据查询、还款提醒、偿还提示、逾期提醒等服务,此外“寒山闻钟”论坛、公众监督、领导信箱等公开渠道,已经形成较为丰富透明的服务和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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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22: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11月1日起二次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2014年10月25日09:05    来源:无锡新传媒

    原标题:放宽限制条件 首付仅需三成

    购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新的宽松政策再次出台。昨日,记者从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此前的50%下调至30%,二次贷款限制条件放宽,只要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即可申请办理二次公积金贷款。该新政从11月1日起实施。

    此前,办理二次公积金贷款一直有着较多的条件限制。过去,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家庭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将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而10月1日落实的公积金新政中要求,该住房需转移给他人职工家庭,才可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昨天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即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时购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无需出让,也可办理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做这样的调整,一方面是为了促进改善型购房家庭的二次置业需求,另一方面,对购房者来说不用陷入‘先卖房还是先买房’的困境中,操作上更易落实。”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因该项条件限制而无法办理贷款的职工家庭占到贷款家庭总数的1/4。值得注意的是,是否为二次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判定的,且此前的商业贷款次数不计。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此前的50%下调至30%,购房者将可贷到更多的公积金。二次贷款利率不变,依然是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虽然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了10%,但这也是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8折水平。”该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按平均水平计算,每贷款1万元,每月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少还10元。 (张奕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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