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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方向非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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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21: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方向非自由买卖

2013年12月12日20:4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王立彬)针对舆论和民众关注的农村宅基地改革问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近一个月来,农村宅基地改革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胡存智说,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用途管制、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四个重要原则。这是农地改革的基本逻辑和底线。

  宅基地转让是否意味着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胡存智强调,这是方向性误解。按照中国法律制度,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农村宅基地,都是违反法律的。

  胡存智说,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子,不是为了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宅基地一旦抵押权实现,就涉及转让问题,结合农村住房一户一宅基本国情,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唯一住房,转让后农民是否有住房保障,就涉及重大的社会问题,必须慎重。

  今年开始,中国全面开展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各省普遍开展。

  “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具体落实到每一宗地、每一块宅基地上,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进行完整的产权确认,为宅基地管理和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奠定好基础。”胡存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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