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西省委为了照顾老干部,在风景优美的青山湖畔陆续修建了一片副省级以上老干部别墅群。朱旦华只要拿出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买下一套价值不菲且不断升值的别墅的完全产权,且可以合法地遗留给孩子们,但朱旦华却表示不要。她于2005年10月15日写给江西省政协并转省委一封信,明确表达了自己的心愿和“遗嘱”。 省政协党组、钟起煌同志: 并请转省委、孟建柱同志: 前些时候,省委为纪念方志纯同志诞辰一百周年举办了座谈会,我非常感谢省委能为方老专门组织这次纪念活动。十分遗憾,我原来是要去参加的,但晚上没有睡好,早起头晕脚软,站立不稳,没有能去参加。 最近得知,省委要以低廉的价格为一些老同志,包括我,提供新房子。我理解并感谢省委对我们这些老同志的关心和照顾。 在省委和省政协领导的关怀下,我现在生活得很好,不需要再买房子。我的三个子女及一个养女都已生活自立,其中一子一女在方老去世后,就要我交出我和方老的全部积蓄,提出和我分家。我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在吴官正同志和孟建柱同志的直接关怀下,省委已先后为他们安排了住房。 我的另一个儿子和我的养女一直反对和我分家,并一直关心照料我的生活和健康,使我能安度晚年。他们表示完全尊重我自己的决定。 趁我现在头脑还清楚,正式向领导表明:我不要买新房子,请组织上把这个指标留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老同志吧。同时,也请领导监督,不许任何亲属、打我的旗号,利用这个指标。 我一九三七年只身从上海去延安参加革命,在将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坐过敌人的监牢,也被下放劳改过。但我从不后悔,只觉得自己为党为人民所作的贡献太少。毛泽民烈士为革命事业英勇牺牲,方志纯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们永远是我也是我的子女们学习的榜样。我已九十多岁了,我想在现在住的房子继续住下去。我死后,房子交公。我还有一点点存钱,交给我的大儿子,全部用于我的后事开销,尽量不要再给组织增加负担。我认为,毛泽民烈士和方志纯同志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格,是留给子女们最宝贵的遗产。 这是我认真思考后作的决定。也算是我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遗嘱吧。 2005年10月15日江西省政协主席钟起煌收到此信当天,转呈盂建柱书记,赞誉朱老“一名为党为人民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共产党员,老一辈革命家的那种高风亮节给我以深刻的教育,被她那种无私精神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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