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9-16 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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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05: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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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10 15:45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985,17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8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6,29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澜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38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高澜股份”,证券代码“30049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6,67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5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66,670,000 股。
2016 年8 月9 日和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6,6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本 53,336,000 股,公司于2016 年9 月8 日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0,006,000 股。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6,0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首发前限售股)为 53,357,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6,648,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5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柯加良。
2.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柯加良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在上述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4.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5.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85,17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82%;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6,29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21%。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1 名,为自然人股东。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柯加良 985,179 985,179 246,295 注1
合 计 985,179 985,179 246,295
注1:股东柯加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85,17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2%。于2016 年10 月14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20 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柯加良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985,179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6,295 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认为,高澜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天风证券对高澜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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