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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手,演艺圈会大地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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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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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6-4 18: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出手,演艺圈会大地震吗?

    2018-06-04 07:12 凤凰网

    原标题:国家出手,演艺圈会大地震吗?

    范冰冰税没税?

    看崔永元微博上撕范冰冰好几天了,

    但今天,事情的性质在起变化。

    今天(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内容如下: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江苏省地税局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今天在微博上对此事进行评论。

    而这一切的源头,恐怕要回到“崔永元开撕范冰冰”这件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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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4 18: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环环下午还推送过一篇崔永元的嘴,范冰冰的税,互撕的八卦在变味。说的是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有了最新进展。无锡地税已介入崔永元爆料范冰冰涉税案调查。权威法学专家认为,如果税务机关调查阴阳合同客观存在且行为人涉嫌逃税,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补缴并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崔永元开撕范冰冰#事件被频频刷屏。这段开撕历程从五月撕到了六月,也让吃瓜群众们着实热闹了一番。

    为啥崔永元这次“撕得那么深,那么认真”,以致于闹得如此沸沸扬扬?事件起因一起来复习下:↓↓↓

    2004年冯小刚拍摄的电影《手机》被认为影射当时任职央视《实话实说》栏目主持人崔永元。

    《手机》的主人公叫严守一,是电视台《有一说一》栏目的主持人。电影讲述了他出轨、离婚的一系列故事。而当年的小崔,正靠着《实话实说》的节目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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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4 18: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一上映,不少人把崔永元代入角色,舆论沸沸扬扬,最后崔永元还发表了万字文章炮轰这部电影,更直接和冯小刚刘震云结了梁子。

    今年,冯小刚再拍《手机2》,崔永元放出了和刘震云的沟通过程:


    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崔永元就此事愤怒,微博连续发文,挂人,挂合同,矛头直指《手机》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主演范冰冰。

    而到现在为止,焦点都聚集到了范冰冰出演电影《手机2》时签订的“大小合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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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4 18: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什么是大小合同呢?

    演员与剧组签订“大小合同”(也有人称其为阴阳合同),演员的片酬分别写进两份合同,一个数额大,一个数额小。说白一点,小合同为阳合同,可以公开,可以拿出来给有关部门看和查;大合同不对外公布,原因你懂滴。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相信很多网友都能猜到,演员尤其是明星收入税率高,为了能少交点税。

    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身对范冰冰并不感冒,但因为范冰冰在24号那天发了一条关于拍摄《手机2》的微博,才彻底激起了崔永元的怒火。

    于是就有了曝光合同后的一切……

    崔永元还称现在自己有一抽屉合同:“慢慢来,着什么急啊,多了大家也看不懂。随便拿出来一个,当事人都得进去。”

    今年对范冰冰来说似乎流年不利。她投巨资拍摄的电视剧《巴清传》因男主角高云翔在澳大利亚涉嫌性侵被捕,迟迟不能播出。有消息说李晨代替高云翔将义务出演抠图式男主。

    但现在,人们只关心范冰冰到底税没税?中国演艺圈会不会因此大地震?

    嗯,吃瓜群众坐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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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4 18: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范冰冰工作室回应“阴阳合同”事件:从未签署

    2018年06月04日 07:44:25
    来源:娱情记事本综合








    300人参与 78评论





    自动播放

    范冰冰(资料图)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8年6月3日(今天),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该举措疑与近日网络事件有关,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表示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继5月28日晒出一组拍戏合同后,崔永元之后连番更文,将矛头直指范冰冰、冯小刚、刘震云等公众人物,更牵出“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话题。就在大众以为这不过是一桩陈年恩怨的“秋后算账”时,事态越发不受控制。6月3日,包括央视新闻在内的官方媒体发布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成江苏省地税局依法组织调查该事件,表示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文,将严格依法处理。一时间,网上声音四起,舆论持续发酵。
    对此,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某媒体,称:依法纳税是每位演员应尽的法定义务,本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女士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并已于2018年5月29日通过工作室声明予以明确否认。接下来,本工作室及范冰冰女士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公布权威调查结果,以解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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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6-5 08: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安剑:崔永元范冰冰互撕,已经产生一个赢家!

    长安剑 昨天07:48

    原标题:崔永元范冰冰互撕结局难料,可一个赢家已经产生!
    眼下娱乐圈多跨界。但一场娱乐互撕,眼看就要转化为关于法律的公共事件,这还着实不多见。
    近日,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出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直指明星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巨额逃税。范冰冰方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散布“范冰冰女士采用‘大小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的谣言、构成诽谤。
    不论崔、范两家谁占理,崔永元有一条微博倒是直接点出了这场风波的结局:
    “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上表示,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事已至此,这场口水战谁能笑到最后,谁才是真正的赢家?对于吃瓜群众来说,这是我们最关心的话题。
    而这最大的赢家,已经在终点青梅煮酒论英雄——
    “有关部门”主动现身峰回路转
    不得不说,随着自媒体日益发达,小到豆腐脑甜咸哪家是正统,大到国际能源与气候变化问题,近年来规模不一的网络全民大讨论几无一日停歇。
    形形色色的争论中,有些纯属意气之争,有些不外观点差异,但也有不少捅开了涉及社会利益的话题。能够引来围观、战争规模升级的争论,多属这一种。
    遗憾的是,这时曾被网友调侃为无处不在的“有关部门”,却往往不见踪影。
    争议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真相如何,如何处置,又如何有效解决引发问题的制度性问题,一概讳莫如深。在观感上,只有“有关部门”的装聋作哑,只有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又一次遭到了忽视,只有法律的公信力与权威又一次受了不轻不重的一击。
    令人欣慰的是,这种缺位的遗憾并未在崔、范互撕中重演。
    崔永元虽然在微博上公开爆料,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但毕竟不是直接向税务机关举报。如果税务机关视而不见遵循了有些部门的“先例”,无可厚非。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并未曾慢待份内职责,而是主动作为。
    另一方面,有责成调查,就一定会有调查结果。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开态度,也意味着结果大概率会向社会公开。崔、范互撕涉及的税务问题,绝不会无端“烂尾”。
    看不到出现定论的希望,就只能维持无边的争吵和撕裂,“有关部门”及时出现,给了网友们坐等结果出现的耐心和理性。
    国家税务总局勇于担当,勇于作为,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值得我们这些围观群众点赞。而这,更应该成为舆论焦点出现时的常态。
    谁会付出“二选一”的法律代价
    无论是崔永元还是范冰冰,都是娱乐圈的“老江湖”了。即使是在互撕方面,也可以算的上“久经沙场”。
    更关键的是,他们都曾经因为网络言论问题打过官司。对于这次风波最后会造成多大影响,当事人的心中恐怕比围观群众更有掂量。
    对于话题的发起人崔永元来说,其遭到范冰冰一方直指“诽谤”。事实上,围绕微博发言涉及侮辱、诽谤的明星官司,全国各级法院已经有了极为充分的审理经验。如果一旦认定构成名誉侵权,发言者可能承担删除博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责任。
    也许删除几个帖子是举手之劳,赔偿一定金钱是九牛一毛,但赔礼道歉对于公众人物来说,则无异于“人设”坍塌,丧失了公信力。
    而对于矛头直接指向的范冰冰来说,问题又更严重了些。如果最终真被认定构成逃税,除了补交税款、缴纳高额滞纳金之外,更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是部分娱乐界人士早已有了切身体会。
    即使未构成犯罪,对于“爱惜羽毛”的明星来说这仍是极大的污点。
    崔、范互撕谁会为自己的言行买单,此刻仍是未知之数。但是,税务机关的调查无疑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是确有此事,启动追责程序,还是捕风捉影,法律还以清白?
    世界上只怕认真二字。
    有了网友的关注和监督,有了税务部门的及时介入,想必二选一的结果很快能够揭晓。我们拭目以待。
    娱乐行业纳税必然走向规范
    无论结果如何,崔、范互撕给我们提了个醒: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义务。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我们熟悉的税收宣传语。国家通过税收购买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保障,无论是国防还是社保,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义务教育,向上追溯,源头都是税收。
    但是,在部分行业、部分领域,尤其是资金流量巨大的领域,通过包括“阴阳合同”在内的方式逃漏税款仍屡禁不止——在我们身边的房屋买卖领域,签订一份标的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备案纳税,再签订一份真正履行的阴合同曾是不少地方的潜规则。
    这种“小聪明”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流失,最终将成为摊在我们每个人头上的大损失。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此次高度重视崔、范互撕中的涉税因素,未尝没有借助个案整顿优化娱乐行业纳税环境的深意。
    按照其公告的信息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早已关注到在税收领域,影视从业人员高收入、高风险的问题,并已经着手进行评估调查。
    更有力、更规范的税收征管秩序,将最终使每位公民获益——不管这场互撕怎么发展,一个赢家已经在路上窃喜。
    这个赢家是中国税收,也是中国税法,最终得益的还是中国老百姓。
    哪怕本是娱乐事件,如果以严肃的眼光看待,也会通向让普通人更能会心一笑的未来。当然,违反法律的当事人恐怕最终就很难笑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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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了?!

    观察者网 昨天10:23

    近日,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通过微博公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直指演员范冰冰采用“阴阳合同”巨额逃税。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3日回应称,本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女士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微信自媒体“火星试验室”(ID:sparklelive)3日文章称,崔永元在接受其采访时表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一事,除了沸沸扬扬的个人恩怨,令人咋舌的天价片酬,明星涉嫌通过“阴阳合同”公然偷税漏税等行业内幕也随之浮出水面,成为引爆舆论的焦点。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
    无锡地税
    调查明星签“阴阳合同”
    近日,崔永元曝明星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日前有了最新进展。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崔永元回应称“一查一个准儿”
    6月3日,崔永元回应媒体称“这是个好事!”他表示,自己已经从网络知晓了此事,不过在他看来,无锡当地税务部门如果真要调查此事,首先应该和他联系核实,“我现在不能给你说,但如果联系我的话,我告诉他们怎么查,这一查一个准儿。”
    崔永元表示,自己之前在网络上主要是发泄对作家刘震云、导演冯小刚拍摄《手机2》的不满,没想到引起了那么大的关注,“还是有那么多人支持我,看来我做的是对的。”
    “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心照不宣,目的就是逃税。
    >>事件反转?
    自媒体称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4天6000万”与她无关
    范冰冰工作室:从未签“阴阳合同”将全力配合调查
    崔永元微博爆料明星签“阴阳合同”,一石激起千层浪,明星天价收入和逃税,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话题。在后续采访中,崔永元更是毫不讳言自己还有一抽屉这样的合同,“随便拿出来一个当事人都得进去,牵扯到的全是大腕儿!”对此,范冰冰工作室发布“严厉”声明澄清。昨日,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相关媒体称:范冰冰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昨日,对于范冰冰目前的舆论处境,微信自媒体“火星试验室”(ID:sparklelive)3日文章称,崔永元在接受其采访时表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该文章表示,崔永元还透露,影视行业偷税漏税现象比大家想得严重得多,涉案金额远超目前曝光金额的10倍以上。至于5月28日微博中所曝光的涉事明星,崔永元透露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并透露该团伙涉及到此次《手机2》。
    观察者网查询发现,上述微信公号认证为“北京博雅天下广告有限公司”。针对网友质疑这篇文章的真实性,“火星试验室”还对质疑评论置顶并予以回复。


    据业内人士分析,对于领着天价片酬的明星来说,这种操作效果惊人。就拿被崔永元曝光的两份合同来说,小合同1000万是税后收入,已经将税负转嫁给甲方公司,而隐藏的5000万大合同则大有猫腻。按税法规定,影视、演出、表演所得属于劳务报酬,理应按3级累进税率表纳税。按税法粗算,当事人可能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2000多万,在应纳税额中占比极可能超过法律红线30%。
    >>律师说法
    明星逃税咋量刑?崔永元爆料是否构成诽谤?
    昨晚,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秉晨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从法律角度解析明星涉税问题。
    初次违法只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签“阴阳合同”规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逃税罪?马律师分析,崔永元在微博里发布两份“大小阴阳合同”内容,“小合同”金额1000万,“大合同”金额5000万,公众关注的实质是明星涉嫌通过少申报收入来逃税的问题。在市场活动中,演出费价格完全由市场定价,但是将5000万的演出费通过合同掩盖,只申报1000万,就是典型的逃税行为。
    马律师表示,如果真如崔永元所说,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律师认为,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涉事明星是否会因逃税坐牢?马秉晨律师表示,如果崔永元爆料的是真实的,如果是已经代扣代缴了,很简单,涉事明星只要把缴税凭证展示出来就可自证清白,如果没有,那就等着警察带着税务稽查人员上门吧。
    马律师介绍,目前我国对涉税问题,处理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宽松。当年一些知名歌星、影星因为逃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现在已经很少发生。2009年刑法修正案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马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如果范冰冰在5年内没有偷税漏税,没有受到刑事或者两次行政处罚,且此次涉嫌逃税行为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依法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依据崔永元爆料的内容,就很难认定涉事明星构成逃税犯罪。
    崔永元爆料是否侵犯商业机密?
    崔永元是否构成诽谤罪?马秉晨律师表示,如果崔永元爆料的内容属实,就不能追究其所谓的诽谤罪。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如果崔永元发现涉事明星5000万收入是偷偷摸摸地拿,没有足额交税,那完全可以行使报案或者举报权,这一点毋容置疑。
    崔永元擅自公开合同内容是否构成侵犯商业机密罪?马律师表示,崔永元如何获得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得而知,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崔永元爆料的合同可能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依据《刑法》第219条相关规定,如果该合同信息本身经过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处理,经泄露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行为人有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破坏公平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
    明星逃税应该如何监管?
    娱乐圈明星偷税漏税对国家分配制度有何影响?昨日,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刘晓恩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依照我国税法规定,明星的工资薪金与普通人缴纳税款相同,适用于个人所得税课征;片酬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劳务报酬课征;利息股息红利按偶然所得课征;工作室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课征。
    根据不同的课征标准,以上4项税种,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最高,为3%-45%;其次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40%;再次为个体工商户税率,为5%-35%;利息、股息、红利为20%。明星的收入较高,在累进税率中,一般适用的都是最高档,即45%的个税、40%的劳务税和35%的个体工商户税。偷、漏税行为的盛行,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正常运行,致使我国财政收入额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减少,这将会影响到市场经济活动的公平性和资源配置的效率性。
    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个税具有“收入越高、交税越多”的再分配效应,但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元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国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
    刘律师表示,明星偷、漏税行为对于经济活动水平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环境下,明星偷、漏税行为会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公,这对公平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也是一种破坏,使税收的调节收入功能成为一纸空谈。
    谈及明星逃税屡禁不止的原因,刘律师认为,不仅是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广泛深入,而且对偷税、漏税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控制不力。要想彻底肃清明星逃税乱象,除了税务稽查手段要跟上,更关键的还是完善法律法规、织密信用体系,应重点打击偷税、漏税犯罪的大案要案。 (华商报记者 燕然)
    >>新闻快评
    签“阴阳合同”是否逃税是一道法律必答题
    6月3日,崔永元爆料“明星天价片酬用阴阳合同偷漏税”的事件有了新进展,税务部门开始核查了。
    确实,相信大多数人已经无意于关注此间的个人恩怨,公众更关心的是,在范冰冰工作室指责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破坏了商业规则”。明星签“阴阳合同”到底是否存在逃税漏税等行为,成为一个必须要解答的法律问题了。尤其是,面对崔永元的爆料,“只是揭开了明星避税逃税内幕的冰山一角”的认定,这得到很多人的呼应,甚至还有人呼吁,如果“阴阳合同”早已成为演艺圈公开的秘密,那么对于这种大规模偷税漏税违法行为难道不该严厉打击吗?倘若如此,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只是开始,要打破娱乐圈逃税潜规则,让明星自觉纳税,这显得更为重要。老实说,当很多人已经站到了崔永元这一边的时候,但是,崔永元的言论充其量只算是举报,真相到底如何,我们还是要静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杨鹏)
    盘点那些逃税的明星
    毛阿敏 偷税漏税近4万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并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当时的罚款总额达到60多万。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因漏税,毛阿敏需补缴27万税款。
    刘晓庆 偷税漏税达1458.3万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蹲了1年多的大狱。作为在中国影坛金字塔尖的女星,刘晓庆过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为偷税漏税,刘晓庆依旧没能逃脱牢狱之灾。
    林志玲 补税额高达千万
    2008年初,“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林志玲的妈妈坚称女儿不会漏税,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终因涉嫌报税不实,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新台币。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曾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
    大S、小S 补缴税款3000万
    2006年7月,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在美逃税会从重处罚 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从现实来看,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等渠道更是五花八门。明星逃税不是看热闹的小事,甚至可能是整个演艺圈的集体失范。在税务稽查监管方面,美国的做法可资借鉴。
    以个税为例,美国以低稽查率、高税收遵从度而闻名世界。究其原因,除了完善的税收制度以外,严密的逃税罪刑事法网也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逃税罪是联邦犯罪,是美国传统税收犯罪体系的“压顶石”。一旦纳税人被认定犯有逃税罪,意味着他可能受到税收犯罪中最重的处罚,即5年以下监禁,或高额罚金,或者二者并处。其中演艺人士等高收入群体,一般属于税务局抽查重点。除了直接刑事处罚,逃税还会被记录到欠税人的信用报告中,从而影响其信用分数。纳税人贷款、购买保险、求职、上学等都会受到影响,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美国,不管是高净值人士还是普通收入群体,逃税都是大忌,一旦越雷池,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据央视、《北京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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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6-5 08: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崔永元:今天向税务部门交材料 范冰冰痛哭道歉

    北京日报 44分钟前

    北京日报新媒体艺绽(ID:bjvariety)独家专访崔永元
    这两天,由崔永元针对《手机2》而曝光影视圈”阴阳合同“引起的轩然大波,正在娱乐圈蔓延。


    围绕这起风波也产生了大量的疑问,一则”崔永元道歉“的采访又让风波陷入了更大的谜团中。崔永元曝光的范冰冰合同,是否真的涉及偷税漏税?阴阳合同案件所涉及的明星是范冰冰吗?为什么崔永元一开始针对刘震云和冯小刚,后面又转向攻击范冰冰?


    伴随着网络上的口水战,国家税务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行动,而处在风暴漩涡中心的的崔永元,如何解释自己最近的行为?在中国传媒大学崔永元口述历史博物馆等待了近一天后,艺绽君(ID:bjvariety)最终与崔永元面对面深谈了近一个小时,对于这些疑问他一一作答。为保证报道尽量还原崔永元本人观点,以下为对话实录。


    01
    范冰冰已向我道歉,遗憾误伤她
    这次的阴阳合同事件中,公众普遍根据微博猜测崔永元所曝光明星为范冰冰,对此崔永元否认“4天6000万元”合同涉及明星为范冰冰,并称二人已私下沟通,范痛哭并道歉。
    Q:现在哪里的税务部门联系过您?材料您给他们了吗?
    A:无锡的,明天我们见面谈。材料也明天见面了给,这种材料不能瞎传来传去。
    Q:您会如何配合他们调查?
    A: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因为查的不是我,查的是我这的材料。可能是不是需要我提供一些我掌握的材料或者线索。
    Q:您之前说您有一抽屉合同,会都拿出来曝光么?
    A:如果他们需要,当然会给呀。
    Q:您从什么时候开始搜集这些合同?
    A:我们做口述历史搜集的时候就有好多文物,比如(上世纪)30年代的、70年的、80年代的都有,但不是干这个(曝光)用的,是为了做研究用的。跟这些事都没有关系。因为这事儿搜集的合同那就是最近的事儿。大家看我关注这个了,就把合同全都弄来了。连香港演员的都有。
    Q:最初放到网上的合同您是怎么拿到的?
    A:那个剧组我参与了。先不说名字,因为他们很坏,我的想法就是等到快上映的时候再说,让它上映不了。
    Q:是最近的一部电影?
    A:拍了好几年了。
    Q:跟《手机2》有关系吗?
    A:演员有关系。
    范冰冰在《手机》中出演武月


    Q:您曝光范冰冰是怎么一回事?
    A:其实我当时一开始曝光范冰冰合同,是因为我女儿教我美图秀秀,她也不是特耐烦,最后甲方涂掉了,乙方涂掉了,签名什么涂掉了,就没仔细看。结果发出去了,他们告诉我说那里面有范冰冰。我说再弄回来再擦掉,没啥用了哈。现在网络就是你出现5分钟,可能就没有了。那算了,那就这样吧。反正也是针对她的。
    Q:所以那份合同里甲乙双方有一方是范冰冰?
    A:那里边乙方是范冰冰。
    Q:那后来4天6000万那个呢?
    A:那个不是她。我在微博里也没有说是她。
    Q:您向范冰冰道歉是怎么回事?
    A:昨天我跟她通了电话,她说她不知道这个事(《手机》伤害崔永元),我说我不相信你不知道这个事,她说我那个时候年龄很小,我说你年龄很小,当时报纸杂志全都登上了,你也应该知道《手机》对我造成的伤害。再说就算你不知道,你第二次开拍了,你看我反应这么强烈,你也应该有所顾忌吧。你发那样的,我觉得就是团伙行为,各干各的。她说我误解她了,她说是跟剧组签了合约,开拍的时候她必须发一个微博,她就选择了这么一个微博。现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晒了,还要查账。我也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她说她挺难受的,都哭得一塌糊涂的。然后我就说那对不起,那顺便跟刘震云的女儿、跟徐帆也说声对不起。
    后来被媒体断章取义说抱歉,我说道歉就道歉吧,确实我也不应该用那么激烈的言辞去拖累她们,我觉得有这么一件事,她们以后也会慎重。他们挑的时候得看对社会是不是有正向作用,不能给钱就来,那哪儿行啊。
    Q:范冰冰有向您道歉吗?
    A:道歉了。她道歉是说她不知道,我觉得我不相信她不知道,但是她只能这么说呗,是吧。
    Q:那您曝光的那个涉及范冰冰的合同,只是说她的派头比较大。那您这边有没有关于她偷税漏税的证据或信息呢?
    A:这个可能得税务局调查完了才能做出最后结论,因为这个涉及金额比较大。到底是不是范冰冰,还是剧组用她的名义做的,因为也有第二种情况,就是剧组请我,开价八千万,因为没有人问,剧组可能只给了我两千万,那六千万可能就偷偷地分了,都记在我脑袋上。
    我以前见过这种事,当时主持《实话实话》,比较火,走到哪儿都有人来接待你。我有一次(吃饭),我吃饭特别快,吃一个菜就够了,吃了几口就吃好了,吃好了出门去逗猫逗狗,就在柜台上看见账单了,上面写着:请崔永元吃饭,18桌。那个账就都记在我身上了。(范冰冰)这个事可能也是这样的情况。八千万,范冰冰可能就拿了一千万或者两千万,那个六千万就让人家给分了。
    Q:但是您手上是有相关的材料,起码是涉及到她(范冰冰)了?
    A:我有她六千万的合同。
    Q:那范冰冰有和您商量,咱们别再往下追究这个事了么?
    A:这可能不是我们俩商量的事了,早商量可能行,现在商量来不及了。我跟她说,没事,你不要怕,我们也经常被人查,我们基金会有时候被人一查查好几个月呢。我们也做公司,我们的帐也被人查:有没有问题?是不是有意的?有多大过失?不是说查出五毛钱来就给你扔海里了,不要那么紧张。如果你真的就是说不清楚,就像那些被抓的贪官一样,不说别的,这就叫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编都编不出来,那就麻烦了,是吧。
    Q:但是现在税务方面已经开始在查范冰冰了。
    A:无锡方面,明天我会跟他们接触。但是我希望她没事,我希望她平安,就像我昨天说的,一个女孩子,有个演员梦,打拼这么多年,真的不容易……
    Q:我有一个疑问,您一开始曝的是范冰冰的合同,你后来为什么会曝另外一个人呢?这个人和刘震云、冯小刚有什么关系?
    A:没有,就是读者想看阴阳合同,他们不知道什么是阴阳合同,我给他们看。
    Q:所以后来曝的这些人其实和这个事件是没有关系的?
    A:没有关系。
    02
    娱乐圈黑幕令人震惊
    曾经做过央视主持、如今是中国传媒大学教师的崔永元,在影视圈也算是业内人士一名。这次由他亲手引爆的明星阴阳合同事件,可能导致娱乐圈彻查偷税漏税问题的大地震。对此,崔永元表达出极强的社会责任心,并认为行业黑幕当休矣。
    Q:最近有人给您发这些合同,您觉得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A:可能大家都觉得不公道吧。比如说去个明星、去个主要演员,拿的钱特别多。其实剧组里都明白,他拿的不光是我们知道的那些钱,还有另一部分钱,可能比这部分还多。剧组人员可能觉得,他这一部分拿的就很多了,我们一天可能两百块钱,他可能一个人就要1000万、1500万,但是知道他除了这个还要拿。通常我们知道的、公开的、能让大家知道数的,都叫小合同,或者阳合同。阴合同,钱就更多。大家都不满意,但是你没有证据,也就没法儿告他。
    有的还求着他们,你这么点钱,人家来给你比划一下,就够看得起你了。我是觉得他们相互勾结,比如院线说没有这些人演,我就不放,电视台说没有这些人演,我们不放。只有他们才能保证收视率。那收视率哪有?都没有,现在电视剧一集花在收视率上的钱都超过40万,你是要用钱去买收视率。所以我觉得,他们脏成一个圈。比如,我是个演员,你是个负责买电视剧的,你说没有我的你不要,那当然我就可以漫天要价,然后我再分你一部分?明白这个意思吗?
    Q:阴合同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
    A:不是这样。不是说一个小合同1500万,再签一个大合同你给我3000万,那他就知道他违法了,对吧?你这4500万必须得合起来。
    有的是追加少的钱,我打个比方,比如说这个人只要500万,但是实际上他要700万,那怎么给呢?就是说签完后要延长拍摄时间,加100万,然后又延长拍摄时间,又加100万。或者说剧本修改,要钻火海,要从山下滚下来,反正各种招儿,巧立名目,就够你钱了。
    还有一种方式是,你直接给我现款,那就不用上税了。
    还有一种呢,我除了表演给你签一个表演合同,同时我给你当编剧,还有参与策划、监制、发行,说得多热闹,再弄一3000万的合同。那3000万的合同不是跟我签,是跟我背后的公司签,或者跟我二姨或者三姑或者四舅签。
    我可以给你罗列出三十多种各种个样的方式。
    Q:这些乱象当中最让您感到震惊的是哪个?
    A:拍一部电影要请一个武打明星,但是要先付人家钱,要付人家4200万还是4500万,人家才会给你预留档期,要不人家不会参加这个(电影)。这样就把着4000多万拿走了。另外还要请一个老电影人做监制,那这个影片可能跟他啥关系都没有,跟剧本、表演都没关系,你得先给人家3000多万元。这一下就拿走7000多万。
    后来我通过途径一核实,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就是这个演员、这个监制都不知道有这回事,一下子就把7000多万就骗走了,最后乱七八糟算起来他(剧组)拿走7亿多。我们往多了说,就算有1亿5000万是为了这个电影服务,那也有5个多亿被白黑了。
    Q:那钱最后给谁了?
    A:剧组了。只是巧立名目。其实照我们来说,我这个脑袋就有点想不通这个事。假定我拿了这个4000万,(再拿了3000万)合起来7000多万,最后人家也不来演,怎么弄呀?就再骗,再加一个美国明星,再加3000万,就够了。还是说就骗这一年,做做资本运作就行了。因为我们不是骗子,就真的不知道骗子啥样。
    我以为大家全知道,可能只有电影圈都知道。我真的没当回事。
    各有各的招,我好多同学都是干这行的。我自己也拍过5年,用过制片主任,都遇到过这种问题。我们当年是拍《电影传奇》,一集合起来才几万块钱,不牵扯到这些事。但是我们制片主任都懂。他当时给我们盯什么呀,就盯汽车加油。每次浩浩荡荡地他率领汽车加油,我说谁没油谁加呗,干嘛要率领着去加?他说你看你就不懂,这汽油费也可以黑掉你几十万几百万。就是他们全都加油,加完后都抽出去都卖了,然后再加再卖再加,这个没人管,也是一大笔钱。任何一个环节,都是黑钱的环节。你说你两个亿五个亿的电影,谁会在乎你这点加油费吗?总导演会一篇一篇翻加油费吗?什么样的招数都有。
    还有我给他演电影,我跟他要2500万,我们同意了。然后人家给我500万。那2000万在哪儿呢?没法儿给了。这2000万我不要了,我投资,我投到电影里。那我就得给你2000万,对吧?我才不会给你呢。因为是你得给我2000万,所以你会找他,他是你的投资伙伴,他以我的名义投2000万给你,你再给把这2000万给我,就算分账。这在法律上没问题呀,这就相当于洗钱。
    Q:就您搜集到的不同年代的影视合同来看,这些年有什么不一样吗?
    A:都是霸王条款,以前霸王是甲方,你看以前谢添是,每个月发他50块大洋,他就得听调遣,让他拍哪个他就拍哪个。为什么我说它是霸王条款呢,你知道这里头有啥镜头啊?是不是有跳楼的,投河的。但只要你拿了我的钱你就得拍。以前霸王是制作方,现在反过来了,霸王是演员。
    Q: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变化的?
    A:从2008年以后,小鲜肉火起来以后就开始出现这些怪事。我们一开始都不信,说一个人拍电影拿一亿多,说这疯了简直,演员全世界大家都知道就这么多,对吧?我们也听说过国际上的有名演员拿这么多钱。
    Q:那您觉得为什么现在变成乙方市场了?
    A:我也不知道。我是觉得不对,肯定是不对劲儿。
    Q:您曝光的这些合同的当事人,有没有通过各种渠道直接间接跟您联系?比如那个4天6000万的演员。
    A:昨天,快到天亮的时候,我们还在手机里边吵。
    Q:如果有关部门有需要,您会把这个合同给他们?
    A:那倒不一定。我愿意提供哪个就提供哪个。实在是太多了。圈里都是这样,几乎成潜规则了,有点名气的都这么干。
    Q:您这次曝光阴阳合同,有人说您是在公报私仇,您怎么看?
    A:对,说得特别对,就是。因为我以前是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的时候,不可以,现在我就是孩子他爸,我不公报私仇我还给谁报仇啊?说得非常好,总结得非常到位。而且告诉大家,以后都是这个路子,别天天推我当什么民族脊梁、人民英雄,我觉得听了就离烈士不远了。我才不想干那个,我就想当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把我的女儿呵护她,我不允许别人侵犯她,我就是这样的。
    Q:这个事情出来以后有没有圈内人从中想要当和事佬或者说从中调停一下?
    A:有,非常多,这个可以理解,大家都不希望互相伤害。还有主动联系的:别曝光我。
    Q:那这个主动联系的您会手下留情么?
    A:我觉得是这样,主要是身份的变化。如果是几年前,我还是职业记者、职业主持人,我觉得谁说也没用,肯定要把他们都整出来,我才不管你是谁呢。但现在我不是了,我只是一个大学教授,只是一个公民。说句实在话,我曝不曝,我曝谁,我想把资料给谁,这都是我个人的自由,你管不着,你也不用道德绑架我。
    Q:所以以后曝不曝、曝谁不曝谁、曝多久、曝到什么程度,其实取决于您自己的心情?
    A:对,你这总结得非常到位,就取决于我自己的心情。
    Q:但实际上您的某种无心之举,实际上对中国的演艺市场的规范化可能会起到一个很大的推动作用。
    A:他们有人说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想的,要不是你们来采访我就认了。我没有想到个人利益,我就是想中国的演艺市场更规范一些(笑)。咱不说瞎话,真的没这个想法,一开始就是一个当爹的愤怒,我女儿刚大学毕业,一家人一起想吃饭,刚举起酒杯,你就又恶心他,为什么这么残酷、这么无良啊。就是这么折腾起来的。
    我看网上说演员黑幕、阴阳合同,我都大吃一惊,因为我觉得这个事大家应该都知道。你问影视圈的,哪有一个不知道,没想到大家不知道,这个事就闹起来了。
    Q:像您说的,对于阴阳合同等潜规则,演艺圈都知道,熟悉的人也知道,但是大众并不知情。大众可能对演艺圈的高片酬以及一些不规范的小动作,有一个反感的态度,但是具体不了解。
    A:我觉得他们可能不知道什么是阴阳合同,但他们直到一个人拍一个戏能拿几千万,但除了这个还有,他就愤怒了,是这么回事。但是我们都知道,约定俗成。
    Q:一方面是圈内约定俗成,大家并不觉得奇怪,另一方面是大众知道后产生了强烈的反弹情绪,这才说明这个问题更需要去解决。
    A:我觉得,既然受众有这么大的反应,说明我这个事就是个导火索,没有我也会炸,早晚的事。早点解决好,要不然可能有更多的人受连累。
    Q:那这个事情对您带来影响?
    A:我觉得有点负担,我虽然嘴硬,但心里挺软,我不愿意有人因为我倒霉。除了冯小刚、刘震云进去,我可能还会接受,其他人我就挺难接受的,因为我没想这样过、不想这样……要是再牵连更多人,一查一大批,你说我可怎么做人。
    Q:如果他们真的有问题呢?
    A:那就真的进去啊,因为没小数。你说如果才20万,还签啥阴阳合同,只要签阴阳合同,就都是大数,都是几千万上亿的。
    Q:那这种阴阳合同在圈内到底占几成?是所有都会签么?
    A:我觉得尤其是投资大的,基本上都会有,投资上亿的,基本上都会有。
    Q:所以是非常普遍的,在大制作里?
    A:非常普遍。确实是圈里默认的规则。
    Q:圈里像您一样,希望把这个并不正常的风气纠正过来的人应该也不在少数,经过您这件事,会不会有很多人也愿意站出来曝光一些事?
    A:圈里所有人应该都希望这件事曝光出来,谁不希望大大方方挣钱啊,谁愿意挣睡不着觉的钱啊。
    Q:您觉得有什么办法能避免阴阳合同?您有哪些建议?
    A:我觉得首先从法律角度考虑,也不光是惩戒,我们看看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是不是合理?在现行税法没有改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无条件遵守,你可以发发牢骚,但是要无条件遵守,这是肯定的。
    第二个我觉得要把系统打通,比如买片子、院线等等,因为这些也会发过来影响剧组。没有小鲜肉你就不要,那小鲜肉可不就漫天开价,对不对?法国是这么规定的,任何电影都必须放满两周,没人看也要放,放满两周。所以它的艺术片特别多,两周就够了。而且它的口碑、口口相传的发酵过程,两周也够了。其实你看咱们的电影,几乎就是三、四天三四天口碑要行就起来了,口碑不行就下去了。它是用制度来保障的。
    如果我们还是用莫名其妙的人弄院线,莫名其妙的人负责电视节目播出,我觉得这个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可能某个小鲜肉是她的偶像,她喜欢得不行,天天都想看,她又正好在电视台管播放,在院线管发行,那我们可不就要顺着他们的口味来么。我觉得这个东西还是要从根上解决。如果我们解决不了,现在就是这样,现在中国就是小鲜肉当道,换别人就不行,那就认,别说一个亿,十个亿你也得给,那没办法。
    还有一个,我是觉得我们的电影市场可以多样化一些,开放一些。现在不光美国大片,像韩国电影、欧洲电影、伊朗电影,都非常棒,我早就推荐了印度电影。但中国人根本不看印度电影,直到摔跤吧爸爸,印度电影就都进来了。你要是试一试,尝试一下。现在包括罗马尼亚电影、俄罗斯电影都非常好。让电影市场多样化,有了竞争之后,可能也不会只是小鲜肉当道。
    还有一个就是要把剧组用规矩的方式管起来。剧组的账,如果是第三方来管,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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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侠客岛:明星是否偷漏税?背后藏着大问题

    侠客岛 昨天08:07

    大热的新闻当然大家都知道了,就是明星是否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偷漏税。
    最新的进展是,6月3日下午时分,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晚间时分,有媒体称采访到了范冰冰工作室,文中,工作室称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是否通过这种方式逃避税务监管,是一个相对专业的技术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的官方调查结论,不妨等子弹飞一飞。但其实此次热点事件背后,真正的大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片酬
    无论是否有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的事实,其实背后无非是明星天价片酬的老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正是因为涉及到过高片酬带来的税务问题,才有可能通过两份合同的方式签订合约——一份用来对外报账,一份用来真正收益。
    不过,在行业不规范的背后,除了“阴阳合同”,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种操作方式。
    比如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注册公司(如此前明星扎堆的霍尔果斯),比如要求制作公司承担税费,甚至知名演员还可以参股,以投资方的身份获取更大额度的回报。
    当然,也有评论称“阴阳合同”背后可能涉及洗钱,那是另外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更需要专业机构调查。
    那么,一线明星的片酬到底有多高呢?
    这次新闻的调查结果还没出,先不说。上次引发热议的是电视剧《如懿传》,两名主演的薪酬高达1.5亿元。此前岛文也曾引用过一位资深经纪人的消息,目前圈内演员片酬贫富悬殊巨大,一些一线演员片酬近亿,而一般新人三个月的打包价则为15万。
    明星演员的薪酬达到电视剧或者电视综艺预算开销的70%,已是如今广电行业的家常便饭。甚至,一些演员会相互攀比片酬,签约时提前找人从片方那里打听搭档的酬劳,然后坐地起价。
    以电视剧为例,演员圈内有句行话:“要么看戏,要么看钱”,不少影视剧质量差,没有内容优势,一味依赖明星。很多电视台、视频网站等根本不重视影视项目的剧本、制作和定位,只关注明星阵容,如果有某当红明星参与的剧目,就提高购剧价格。这样一来,片酬自然被提高。
    坦白讲,如果均是市场导向,一切合法,大家也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其中有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相信在此间的发达资讯手段下,民众应该较难接受,中国也不是没有明星因为偷漏税被处罚甚至坐牢。
    但当热闹的新闻热度退减,总有一些真问题留待解决——比如高片酬对于整体行业的影响。事实上,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孙佳山看来,每次类似的新闻出来,背后暴露出的都是我国文化娱乐产业不平衡不充分、畸形发展的问题。
    失衡
    高片酬对于行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三分之二以上的制作成本都用来给明星付了片酬,那么粗制滥造的问题就很难避免。同时,高片酬带来的“压力传导”,可能会引向“收视率造假”——只有知名演员参与的大制作剧集和综艺才会有相对稳定的收视率,只有收视率高了才能得到更多播放,为下一部剧拉来更多资金,形成循环。
    天价片酬最终需要支付,作为电视节目、广播节目和广告交易的“通用货币”,收视率可直接影响电视剧的身价和排期、电视台的收益、广告商的利润,重要性非同小可。收视率造假就应运而生了。
    为什么会有“高价片酬-收视率造假”这样的链条存在?
    在孙佳山看来,其实这种乱象背后,是广电行业“产能过剩”带来的恶性竞争。比如,我们其实每年有大量电视剧根本播不出来。在中国电视剧产量见顶的2012年,当年全国电视剧产量达到了17000集,但我国现有的频道播出容量,每年最多只能容纳8000集左右;2013年,全国共播出616部电视剧,其中首播新剧仅为266部,只占黄金段播出总量的43%。
    也就是说,在目前的格局下,大部分年份,国内新拍摄的电视剧,有一半甚至更多,根本没有播出的机会。
    而在网剧层面,如果按照目前国内网剧的产量增速,以观众平均每天观看2小时为上限,国内的网剧市场已经接近3倍的明显饱和——同样,网剧成本也在高速增长,但国内网剧的用户付费,却很难让一两家主流视频网站盈利。
    很像电影对不对?大卖的就是明星云集或者口碑不错的那些,还有大比例的电影没有排片、“影院一日游”。听上去就是影视行业的“马太效应”。
    孙佳山告诉岛叔,正如许多行业的产能过剩带来的负面效应一样,过高的片酬只会继续加剧影视领域的寡头垄断的现实,使得电影、电视剧严重依赖知名演员、大资本投入;这也使得大量小资本精心制作的作品和未成名演员进一步丧失了成名的机会,进而导致了作为文化工业关键要素的“结构性失衡”。
    解决
    其实管理部门不是没有看到过这些乱象,也一直在出台规定,限制天价片酬、打击收视造假和票房造假。但仅靠下药,恐怕还难解决产业的系统性问题。
    比如大家关心的阴阳合同。因为文化产业链条的缺失,生产要素的价格很容易被人为炒高;即使不拿阴阳合同,管理部门限制片酬,从业者一样有很多规避手段。
    打个比方,你限定五百万一部的片酬,OK,但在现有其他格局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作为稀缺资源,一线明星完全可以通过肖像权、广告费、赞助商等其他形式拿走十倍的薪酬。
    病灶不解决,花样总是会翻新。
    行业失衡发展的背后,也有金融杠杆过度撬动的影子。
    孙佳山说,以电影为例,其实电影界现在流行的各种术语,比如众筹、私募、基金、完片担保、保底发行,其实都已经是金融资本运作的手法。无论相关各方是否愿意面对和承认,中国电影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金融衍生品,这在当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从前期筹备、拍摄,到后期制作、宣发,一部影片在面世的全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在当下都可以被打造成标准化的理财或信托产品进行融资,包括饱受非议的P2P模式。
    也就是说,在过去,电影只有在影院放映才能收回成本的商业模式,在如今已经几近被淘汰,最极端的情况下,一部影片可能甚至尚未面世,就已经提前收回成本。
    因为在今天的不断高涨的票房神话下,票房冠军的门槛在几年间就由上亿暴涨到20亿级别,这种甜蜜的“允诺”自然受到了资本市场的热捧,但凡一部影片取得了票房佳绩之后,相关投资方都在股票市场等金融领域大快朵颐。
    事实上,中国电影的发展,还远远无法挣脱出中国经济的宏观大环境,原有能源、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上的“热钱”,在近几年迅速涌入到影视等方兴未艾的文化产业领域,中国电影在最近几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资金杠杆。
    孙佳山指出,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目前的电影产业本身还远远没有跟上文化产业金融化的节奏和浪潮。目前为止我们还只有武打、宫廷、喜剧等屈指可数的几个成熟类型,电影版权和衍生品等领域还极不规范,更遑论由专业法律保护的、健全的投融资资金监管和退出机制,全产业链的有效权益保障还无从谈起。
    这种脱节、错位的发展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当前中国文化产业的一个缩影。既然影视已经与金融深度融合,那么在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上所不断提及的“去杠杆”,也依然适用于中国影视。
    去杠杆是一个过程,挤泡沫是必经的阶段。
    在孙佳山看来,解决当前一些大牌明星天价薪酬问题的钥匙,更多还在于中国广电行业及其背后明星制度迫切需要调整顶层设计。
    对于中国广电行业而言,整合、调节广电体制近二十年所沉积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针对影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下大气力进行供给侧改革,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让明星片酬回归到正常区间,也让影视行业回归到理性发展的轨道。(文/铁甲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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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6-6 08: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思聪站队崔永元! 两大“嘴炮”与范冰冰撕战再次升级!

    东方头条 昨天10:26

    近期娱乐圈较为火热的就是,崔永元微博炮轰范冰冰事件了,言辞犀利,打击之精准,而且网友们纷纷站队崔永元,并关于“当代鲁迅”,“娱乐圈第一勇士”的光荣称号!
    前两天,崔永元也接受媒体采访,并揭露了冯小刚与刘震云之间的恩怨!
    对于娱乐圈的种种事,特别是八卦事,王思聪自然不会落下,作为娱乐,商业,金融,直播多栖发展的“85后富二代”,近期也是帮父亲打理万达产品并联合腾讯建立属于自己的小微急需工众号,也想在P2P借贷业分一杯羹,忙里偷闲也不忘偶尔怼人调侃,冯小刚在娱乐圈也算了名的小钢炮,怼过小鲜肉,也怼过观众!
    当年小刚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时,王思聪也怼过冯小刚,直言:
    怼小刚,更多的是说他的电影,电影这个东西其实没有好的一个衡量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对于范冰冰,王思聪曾经也是直怼过。
    但是王思聪的怼,只是一条两条一句两句而不像崔老师那样,一怼到底,并且措词犀利针针见血!
    一个娱乐圈的纪检委,一个娱乐圈的第一勇士,二者要是能够联合?建立一个黑白双煞组合,那么娱乐圈会不会变得更加安定一些?
    对于明星的事,娱乐圈事,大家看看热闹就好,孰是孰非咱们都说不清楚,咱们安静的吃瓜,安静的看他们相互厮杀,笑一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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