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国关税政策变更的影响 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国目前对中国征收了违反世贸组织协定义务的高关税,但对于从香港进口的产品仍然按照世贸组织协定,征收平均大约为3.5%的最惠国关税,相应地,香港也一直对美国给予最惠国待遇,对从美国进口的产品征收零关税。如果美国取消给予香港不同于中国大陆的待遇,则原产于香港出口到美国的大部分产品有可能被额外征收7.5%到25%的高关税。 从香港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如果原产于中国大陆,并且是在征税清单内的产品,已经被征收了高关税;如果原产于中国大陆和香港以外的地区,则不会被加征关税;这两部分都不受这次政策变化的影响。 原则上说,只有原产于香港的港产品受这次政策变化的影响。而按照香港的统计,2018年或者2019年,港产品出口到美国的规模每年都只有36.5亿港币左右的规模,换算成美元大体是4.7亿美元,考虑到有一部分产品不在加税清单上,目前受影响的货物大概也就是3.2亿美元左右(未考虑不同税号产品的分布,仅按平均分布计算)。 不过,单纯依靠香港的统计可能会低估这一政策变化的影响程度。加征关税是由美国加征,我们需要看看美方的统计口径。 按照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统计,无论是狭义进口(进口后在美国使用和消费,不完全等同于联合国专门贸易统计口径)还是广义进口(所有进口产品,基本等同于联合国总贸易统计口径),无论采用包含进口费用但不包括进口税的CIF价格计算还是使用海关完税价格计算,美国从香港进口的规模在2019年都是在47亿美元左右,各种口径和计价方式差别不大。 那么在加税清单上受影响的货值可能是32亿美元左右,是按照香港统计口径的10倍。美国在统计进口的时候,如果原产于中国的货物贴有made in China标签,持有中国原产地证,即使是经过香港转口,也是被视为从中国进口的产品的,可能已经受到了加税的影响。美国统计的从香港进口的产品,理论上讲就是被美国视为原产于香港的,这一规模十倍于香港统计部门统计的港产品出口到美国的规模。 无论如何,这一部分产品涉及到香港的贸易利益,其中也可能有一部分涉及到中国大陆的生产与贸易利益但在此之前没有被加征关税。虽然这一规模十倍于香港政府统计的港产品出口规模,但相对于目前大约3700亿美元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受影响的产品来说,其规模1%都不到。 另一方面,美国对香港也有大量出口,而且是顺差。美国统计的对港出口和顺差,按照不同口径计算,数据差别非常大。按照总贸易广义口径计算,2019年美国向香港出口了308亿美元的产品,有大约260亿美元顺差,在美国所有贸易伙伴中,香港是第一大顺差来源地。如果按照狭义口径计算,2019年美国向香港出口了大约165亿美元产品,顺差约为118亿美元,是美国的第四大顺差来源地。而按照香港的统计,香港从美国进口的货物一年大约是将近300亿美元。 因此,如果香港对美进行反制,美国产品受影响的范围要更大一些。但是,香港做为一个长期零关税(四种应课税品除外)的自由贸易港,采用加征关税的方式来反制似乎是得不偿失的,因为这可能影响香港作为一个自由贸易港的地位和人们对它的信心。可以说,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的地位,香港特区政府采取的政策比美国采取的政策的影响肯定要更大一些。 
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发表的“2019经济自由度指数”显示,香港连续第25年蝉联第一位,得分为90.2分。图片来源见水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