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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版聂树斌”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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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3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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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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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1 07: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疆版聂树斌”周远:出狱后基本没跟熟人打交道 追责心情强烈
    2017
    11/30
    11:16
    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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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岁的周远背负近20年的罪名终于洗脱。
      今天上午11时,新疆高院对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申诉案再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改判周远无罪。
      据媒体报道,1991年起,新疆伊宁市频发侵害女性的事件。犯罪嫌疑人趁女性熟睡时行凶,持利器刺伤女性下体,警方多年未能破案,整座城市一度陷入恐慌。1997年5月16日凌晨,又一起类似案件发生后,时年27岁的周远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同年8月7日被逮捕,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流氓罪嫌犯。
      1998年8月30日,周远一审被判死缓。此后,该案经多次重审、再审,他被判处的刑罚从死缓改为无期、再到有期徒刑15年。2012年5月21日,周远刑满释放。
      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复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新疆高院再审。
      为还儿子清白,70多岁的李碧贞奔波二十多年,坚持为儿子申诉,终于等来改判。今天上午,重案组37号记者对话了周远及其母亲李碧贞。
      全文3670字,阅读约需7分钟

      ▲刑满释放后的周远,27岁被抓,出狱时已42岁。图片来自网络。
      “这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弯”
      重案组37号:今天什么时候到的法院?
      周远:上午10点多到的,律师、我同学、母亲、母亲单位的同事一起去的,有20来人,他们也想知道事情的结果。我穿了干净衣服,以黑色为主,十几天前买的,没有刻意准备,但穿上新衣服是最好的。
      重案组37号:路上有没有聊到案件结果?
      周远:跟这些人很多年没见,就闲聊了一些。案子本身倒是没谈,但大家都怀着一种好的期待,这个气氛是很明显的。
      重案组37号:当时想到会改判无罪吗?
      周远:只能说是预测,但我心里有些不好的想法,我没有信心,真的不相信。其实全部的人应该都知道不是我做的,但是就看(之前一次次判决),所以我就失去信心了。
      重案组37号:法院宣判无罪的时候,你是什么想法?
      周远:说实话我也紧张,就想快点儿出结果。结果出来后,我心里很高兴,很轻松,就是这样的。之后,审判长就跟我母亲和律师沟通国家赔偿的事情,我没有什么交流。我母亲在发牢骚,她心里有怨气。
      重案组37号:2012年你刑满释放,现在宣判无罪,这对你来说区别在哪?
      周远:区别很大的。刑满释放虽然说终于走出监狱,也很高兴,但心态很不正常,压抑得很。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就告诉自己,不见任何熟人,也基本没跟熟人打交道,因为感觉没法跟他们说清楚,这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弯。所以我打工时跟以前不认识的人说话,在他们之间比较放松。
      今天改判无罪就是两码事了,在宣判前大家就抱着一种好的期待,结果出来都很高兴,我觉得轻松了,真的很轻松。

      ▲11月30日上午,新疆高院改判周远无罪。受访者供图
      “追责的心情非常强烈”
      重案组37号: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周远:争取创业吧,摆脱过去的生活,也要改变现在的生活状况,挣些钱。新疆有草原,我想搞一些旅游、养牛,成不成还不知道,现在是有这个想法。
      重案组37号:你也提到过追责的问题。
      周远:是,追责的心情非常强烈,我真的咽不下这口气,特别希望能够追责,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
      这个案件前期是被隐瞒下来的,霍勇(疑似该案真凶,已被执行死刑)被抓后,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了,他们知道这个案子有问题,但公诉机关就是要公诉。我经历他们的办案过程,非常痛恨在看守所呆了3年7个月,在监狱11年5个月。
      重案组37号:2012年5月刑满释放后,你的生活是怎样的?
      周远:我很快意识到要继续生活,不能给家庭增加负担,就去打工了。这5年以打工为主,大部分时间我都去比较偏远的地方,算是一些有点技术含量的活儿,但也不是很高,以出力为主,比如搞水管安装、天然气安装,也在建筑工地打工。
      申诉的事情主要是母亲在做,但并不代表我没有申诉的愿望,实际上我的愿望很强烈,但我也要生活,要挣钱。
      重案组37号:你之前说对再审结果和办案机关没有信心,现在呢?
      周远:就事论事的话,总算是得到平反,但冤假错案这一块我还是不乐观。庭审结果后,我也没有感谢审判长,说不上仇恨,也说不上感谢,这是他们的工作,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11月30日上午,新疆高院改判周远无罪。受访者供图
      “终于不用在路上奔波了”
      重案组37号:法官宣判周远无罪时,你是什么心情?
      李碧贞(周远母亲):我高兴不起来。我的人生已经被打乱了,不可能恢复到过去了。别人都说,这件事情结束了,我就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了,将来过好每一天。如果没有这件事,我丈夫是不是还在,周远的儿子、我的孙子是不是已经上大学了,这些都回不去了。想到这些事,就不会像过去那么高兴了。
      案子改判了,我这个老太太终于不用在路上奔波了。仅此而已。
      重案组37号:之前想过会得到这个结果吗?
      李碧贞:别人说无罪的结果很有把握。2016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也说“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但我还是觉得没把握。在宣判之前,无罪还是镜子里面的东西。
      重案组37号:这个案子经过多次重审、再审,你认为为什么会拖这么长时间?
      李碧贞:我不说你可以想象到。打个比方,我做错的事情要让我去承认,我会愿意吗?
      重案组37号:伸冤二十多年,你觉得值得吗?
      李碧贞:值得一半。但是要完成另一半,你觉得可能吗?
      重案组37号:另一半是指?
      李碧贞:追责。
      “我一个人还是要走”
      重案组37号:最早什么时候开始伸冤?
      李碧贞:1997年5月17日我儿子被抓的那天就开始了。这些年一直走在申诉的路上。从来没有想放弃过。
      重案组37号:是什么在支撑着你?
      李碧贞:我觉得我儿子是冤枉的,我就要为他伸冤。你陷害我儿子,你就是假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这些年,我走到丈夫去世,我一个人还是要走。
      重案组37号:这些年,所有能想到的检察院、法院、政府部门都找过了?
      李碧贞:对。之前别人跟我说,要去法院门口下跪,求他们纠正。我说,他们把我儿子判错了,为什么要我去下跪。要下跪也应该是他们给我下跪、给我儿子下跪,那才是对的。真理只有一条。
      2011年12月,新疆高院再审宣判,无期改判成15年。法官跟律师说,让劝我不要上访了,没有意义。我当时就跟律师说,我儿子没有犯罪,不要说15年,就15天,15分钟都不行。我一定要给儿子伸冤。
      重案组37号:2012年5月21日,周远刑满释放,是否动摇你伸冤的决心?
      李碧贞:他出狱以后,我不仅不轻松,心情更沉重了。儿子在监狱里,他过得怎么样,好或者坏,我看不到。有个词叫“触景生情”,我觉得很贴切。他出狱以后,我看他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15年过去,物是人非。他的行动、他的语言、他和人的交流,已经和现在脱节,就像一个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人。为什么我的儿子变成了这样?!

      ▲11月30日上午,新疆高院改判周远无罪。受访者供图
      “我可以做儿子的辩护人”
      重案组37号:案子第一次由新疆高院发回重审,在法庭上,你曾给儿子当过辩护人?
      李碧贞:当时我只是想弄明白案子是这么回事,但案子是不公开审理,我没法旁听。律师说,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和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进去。我找了好几次法官,都不答应。直到开庭前一天晚上下班前,我去跟法官说,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我是周远的妈妈,我可以做他的辩护人。不让我进去就是违法。法官就答应了。
      重案组37号:媒体报道说你只上过一年半小学。你是怎么在法庭上辩论的?
      李碧贞:我是不懂法的,我就是一个没文化的妇女,我是根据常识说的。比如我儿子交代,凶器是一把刀,我做针线知道,剪刀剪东西是整齐的,刀割的话肯定坑坑洼洼的,我就跟法官说,把受害人裤子拿出来看看到底是刀割的还是剪刀剪的。
      当时除了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我儿子的案子就应该适用1997年开始执行的刑诉法。这一版的刑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仅仅这一条就够了。
      重案组37号:这些法律知识你是怎么学到的?
      李碧贞:都是这里凑点,那里凑点。我丈夫还在世时,我出去申冤,回来告诉他我见到谁了,对方怎么说。涉及到法律专业名词,他去翻书,然后告诉我,下次遇到这个问题,应该怎样说,我就记下了。2006年丈夫过世以后,我也没怎么学。
      平时也会看电视和报纸,比如《焦点访谈》和《今日说法》。有一次我就用《今日说法》的开场白说服了一个法官,道理不说不清,法理不辩不明。
      重案组37号:这些年你有什么变化吗?
      李碧贞:现在就是练就了一个大嗓门,甚至有点歇斯底里。以前大家在一起上访,你也想说,我也想说,我为了抢时间,无形中就把声音变大了。现在我一说话,别人就跟我说,同志,声音小点吧;阿姨,隔壁都听到了。
      “失去的就永远失去了”
      重案组37号:怎么总结你这二十多年?
      李碧贞:2015年在电视台录节目,主持人说这个老太太这十八年就为这一件事活着。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我下半辈子就为了这一件事活着。什么也没吃上,什么也没享受。儿子多活一天,我就少活一天。他的生命是用我的生命垒起来的。
      重案组37号:这些年,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李碧贞:得到了公道,我终于可以把我、我丈夫、我儿子身上的污名洗白了。但我所有的人生都失去了。失去的就永远失去了,不可能再回来了。
      重案组37号:现在的身体怎么样?
      李碧贞: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毕竟已经七十多岁了。
      重案组37号: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李碧贞:还没想好。到哪一步再想哪一步。案子改判了,后面的国家赔偿是自然的。以后的生活怎么安排,我还没什么想法。
      新京报记者张维 王梦遥
      编辑 苏小明 李骁晋校对 郭利琴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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