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也要供给侧改革 《瞭望东方周刊》: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如何理解教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朱永新:我国的教育服务体系日趋健全,但还不能提供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比如,目前我国职业技能人才严重匮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 %。我国进城务工人员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职业技能已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但是,通过培训获得新技能的需求又很难得到满足。 再比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国留学的需求和消费在不断增加。2014年,我国出国留学人数达45.98万人,同比增长近5万人。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在美国接受基础教育的中国留学生增长23.4%,其中接受高中教育的留学生增长50%。2014年,中国留学生在境外消费近2000亿元。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国内教育还不够满意,希望孩子摆脱应试教育的“折磨”。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瞭望东方周刊》:刚才提到的两个问题,具体有何解决方案? 朱永新:第一个问题,目前来说,各类职业培训多采取短期集中、脱产走读、统一授课、集中管理等方式,难以针对人员分散、行业分布广、需求层次多的进城务工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培训。 我们建议,可参考教育培训机构的连锁经营模式,由职业院校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开设集中教学点,采用夜校或周末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培训;由中央政府、输入地政府出资,结合园区的产业与企业的需求设计培训课程;鼓励企业为培训提供学习场地、实训场地和技术人员,等等。只有盘活中职教育资源,才能让职业教育成为成人进步的推动器和社会流动的润滑剂。 第二个问题,我们建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高中和大学教育多样化发展。包括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消除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玻璃门”、提高教育投融资便捷性等等,努力把高端教育需求和消费留在国内。 规范通用语言文字的表述和使用 《瞭望东方周刊》:2016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开始实施,民进为此作了哪些贡献? 朱永新:新修订的法律中,第十二条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这一条款修改的背后,包含着民进中央持续多年的建言。 从2011年开始,民进中央就开始持续向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建言,建议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表述和推广使用。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015年3月,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大会提出修改《教育法》第十二条的建议。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教育法》的决定。 《瞭望东方周刊》:2011年的建言是基于怎样的背景?为什么要修改教育法? 朱永新:2011年,我们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同心·彩虹”少数民族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当时有学员提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问题。 我们感觉到,这绝不是一个词汇的使用问题,并由此开始关注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问题,认为需要高度重视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表述和推广使用。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的确发现了不少问题。 比如,相关法律中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述不一致。比如,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与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述就不一致。 再比如,在对外教育和文化交流中,有时会不恰当地用“汉语”代替“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条,不适当地将对外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简化为汉语教学。实际上,普通话的内涵要比汉语窄得多,但媒体上把汉语与普通话混淆甚至等同的现象十分常见。 所以我们提出建议,要尽快修订《教育法》;要明确双语教学中的“双语”是指“民族语言和普通话”;在外交、教育和文化等国际交流领域,要坚持推广“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