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国“农村”的出路 —— “城镇化”
理由有四: 1、城市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人是社会性动物,适合集中居住。所以城市化才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上海世博会就是通过各个国家各个城市的成功案例告诉我们,“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话后面的含义是:城市化能节约耕地,节约能源,增加就业。城市化才能实现低炭而高质量的生活。所以人类生活的方向应该在城市。 发达国家早就是这样了,美国、日本都只有不到3%的人口住在农村。所以发展“城镇”才是科学的发展观。毕竟农村生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是城市的数倍甚至数百倍。尤其是太多的农村人口住在根本不应该住人的地方,这才会有玉树、汶川、舟曲这样的悲剧不断重演。上海市区不到1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就和谐生活着近2000万人口。以这样的密度计算,全国13亿人口,有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就够了,而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大的国土,如果分散居住,仅仅道路就不知道要浪费多少耕地。为了子孙后代,我们也应该尽快城镇化。
2、建设“新农村”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停止城市化进程而去发展农村,本身就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的。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最主要的成就莫过于我们的城镇化进程。我们已经是工业国家了。因为我们的工业GDP已经大大超过农业GDP(今年估计农业GDP占总GDP的比例可能连10%都不到),从事农业的人口也已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20%都不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为什么要发展“新农村”? 显然,提出要发展“新农村”的人无非是出于担心帝国主义国家 “亡我之心不死”,通过不进口我们的产品来使我们的几亿农民工下岗,从而导致我们的国家发生政治危机。于是,这些人“未雨绸缪”,就提出了发展“新农村”这样的口号。领导们以为,万一发生那样的情况,可以让那些下岗农民工返乡以后还能继续农业,生活也不至于比城市下降太多。 问题是,要把农村建设成能让这些已经适应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回农村后还是觉得生活质量没有下降太多的话,这个“新农村”起码必须实现村、屯、组之间互通公路。不能一下雨,路就泥泞得没法走。否则对返乡农民工而言,生活就比城市实在差太远了。 可是,村村通路就起码要花费几万亿,组屯之间通路起码得花上百万亿,到哪里找这些钱?而且建新路要占用很多耕地,哪里还有那么多的地!退一万步说,即使道路也有了,新农村也建成了,可是这些下岗的农民工回农村干什么呢?务农的话,就会发生我前面说的10亿人分200万人的饭吃;务工的话又何必发展农村,何必回农村住? 所以,建设“新农村”因为资金的问题就成为无法实现的目标。但是,发展“新城镇”情况就不同了。
3、发展“新城镇”不需要政府投资 建设“新农村”的资金农民是掏不出的,只能政府买单。但是建设“新城镇”的情况就不同了,资金完全可以通过商业和资本运作解决。 我们每年的财政收入才几万亿。而中国农村人口的居住点却有近千万个(因为农民一般是百人左右居住在一个“组”或者一个“屯”里)。不给每个居住点投资个几百万是建不成“新农村”的。这就起码需要上百万亿!所以政府根本没有钱可以用于建设“新农村”。 但是,如果我们能把“组”和“屯”的农民集中到村上居住,我们的建设点的数目就能减少10倍;再进一步,如果我们能把村里的农民集中到镇上居住,建设点的数目还能减少10倍!二项之积就是100倍。再加上建公路的资金还能省上百万亿。所以,不能再搞分散了而应该搞集中。 当然,我们不能像过去那样强迫农民集中。要把农民集中到“城镇”上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多数农民已经不务农转而务工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国家领导到今天都还不知道我们的国家已经具备了这个条件: 一因为现在10亿农村户籍的人员中靠务农谋生的劳动力已不足1亿,以至于农业已经成为中国劳动力最短缺的行业;二是现在农民工的人数已接近5亿,他们已经反感了夫妻长期分居,子女留守农村的非正常生活。 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根本不是应该去去发展常住人口越来越少的农村而是应该设法让这几亿人(农民工)在城镇安顿下来,转移他们成为居民。 有人不认可我的观点,理由是并没有那么多的农民进了城。甚至不少领导还在认为农村存在大量“富裕劳动力”等待转移。因为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说,2004年的时候进城农民工的人数才1.4个亿。 这个数据是错误的,因为它来自派出所的登记。事实上农民进城大多数是不去派出所登记的。那究竟有多少农民在城里务工呢,这是可以推算的。2006年,我就通过国家公布的2004年农民收入的数据推算出2004年农民工的人数就已经超过4亿。我使用的推算方法很简单:先算出全国农民工资性总收入,再除以全国农民工个人的人均工资收入。 因为2004年国家公布的农民人均年收入为2936元。以当时农村人口10亿为统计标准,就得到了全国农业人口的总收入约为2万9千亿。而当年农业GDP为2万亿多一点。扣除农资和流通成本,全国农民的农业收入应该不会超过5千亿。这就是说,2万9千亿的总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才5千亿,来自非农业,也就是农民工务工的收入应该超过2万4千亿。把这个务工总收入2万4千亿除以当年农民工人均务工收入6千元,就是用2万4千亿除以6千元,答案是4亿。因此,2004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数约为4亿。 2009年,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已经达到5153元,显然务工收入所占的比重更高了,意味着进城的农民也更多了。可以这么说,现在农村想进城的人都已经进了城,农村已经成为全国劳动力最短缺的地域。我就曾经去四川、贵州、内蒙、云南招工,结果空手而回。每年春节几个亿的民工潮,也足以说明在外务工的农民决不止1.4个亿。每年春节的民工潮能达到十几个亿更是从另一个侧面验证了我的推算。 所以,我们已经具备集中农民到城镇居住的条件。问题只是谁来出钱? 上海在2006年就搞了15个试点,我所在的廊下镇万春村就是试点之一。政府投资建了一个商品房住宅小区,把全村700多户原来分散居住的村民全部集中起来居住。但农民进小区时必须交出自己的宅基地,政府把这叫做“宅基地置换工程”。政府建小区的资金就来自出售农民交出的宅基地。由于农民集中居住后大量的道路被还田,又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都是3层,小区的层高在6层,因此差不多是拆4还1,就是多出了3倍的土地。政府将此多出的3份土地中的1份卖了,就获得了建设农民小区的资金,还多得了2份土地。当然前提是土地出售的价格要高于商品房的造价。 这是以村为单位的农民集中起来的成功案例。如果用同样的手段把全镇所有的农民都集中起来,经济效益会更明显。不仅能产生更多的就业岗位(比如商业、市政、服务业、医疗教育等岗位),还能节约更多的耕地,农民的生活条件也能得到进一步改善。 当然,实施这样的改变必须是有前提的:一、绝大多数农民已经不从事农业。因为农民远离耕种地点是不方便的。廊下能够实施这样的变革的情况是90%的土地已经流转;二、地价要高出房子的造价才行。因为政府建房的资金来源于土地的出让金,只有土地出让金的价格足够高,政府建房所需要的资金才能得到平衡。另一方面,对农民而言,新居的价值越高,农民才会越愿意从旧居中迁入新居。据说廊下镇万春村的农民集中试点并没有完全成功:因为政府答应给农民的40万补助没有全部到位。发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出售宅基地指标的价格尚不足以平衡动迁房的造价。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欲将农民集中起来,前提是土地出让金的价格要高,换句话说就是,只有房价格高了,农民才能有房子住。可是,由于中央政府一直在求降低房价(地方政府不是),影响了农民的转移、农民的集中、新城镇的建设。这是很错误的。因为土地价格越高,房价越高,农民的集中和动迁就越容易完成。
4、城镇化能够拉动的内需足可以让我们不惧外国的经济“制裁” 如果我们开始实施农村分散居住为集中生活,这必然会拉动巨大的内需。保守地估计,即使按照安顿这些人的住房人均需要10万元计算,那么光是住房建设的内需就不下上百万亿!再加上带动的市政、商业、交通、教育等配套建设和农民成为居民后对消费的拉动,总的内需起码在千万亿以上。面对如此局面,我们还怕谁的制裁?说实话,使全世界一起“制裁”,我们也根本不用理会。
七、 结论 1、农业的当务之急不是机械化、科技化、规模化而是“转变生产方式”; 2、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发展“新城镇”而不是 “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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