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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制止违规养犬行为 武汉物业最高将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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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1-21 09: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制止违规养犬行为 武汉物业最高将罚3万
      近日,为了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全国各地陆续出台相关规定。11月14日,武汉宣布新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物业加强小区养犬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常见的要求养犬人遛狗时戴防护口罩、束狗链等文明行为之外,广东各地小区在管理工作方面也有一些新的举措。同时,各地物业关于禁止携犬与他人乘电梯、贴“禁狗令”的相关规定,也曾引发质疑。
      有律师表示,社区如果作出规定超出法律法规的范围,则缺乏合法性依据,且很难有强制和惩罚规则。解决不文明养犬的问题,还需从立法层面完善居民养狗的规则并制订相应的惩治标准。完善立法之后,再加上相关执行部门严格执法,才能真正治标治本。
      现象
      社区为不文明养犬行为高发地
      近年来,随着养犬人数的增多,养犬不接种疫苗、遛犬不拴绳、粪便不处理、大型犬伤人、犬吠扰民、随意弃养、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据了解,宁波市某政务平台一年内共收到有关养狗产生分歧、纠纷的投诉约938起;杭州市城管执法部门今年处理涉犬案件8066起,其中不文明养犬行为399起;南京每年接到的涉犬警情有1万多起。
      因养狗而引发的邻里冲突、社区矛盾不绝于耳,由此造成人身伤害从而对簿公堂的也不少见。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小区内的狗伤人事件作出判决。邹女士在小区遛狗时,因觉得爱犬性格温顺而取下狗绳,谁知爱犬马上围住买菜途中的邻居简女士打转,致使简女士受惊摔伤致残。最终,宠物主人邹女士被判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近8万元。
      8月8日,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御景花园小区发生藏獒伤人,造成4名市民、1名警察受伤。在该小区,仅大型犬只就有20多条,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看起来很凶狠,没出事的时候,我们就反对在小区养藏獒。”御景花园小区业主魏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虽然他们曾与物业反映过,但基本上没有任何效果,物业也说管不了,直到藏獒伤人事件发生。
      新招
      广东有小区成立“养犬巡逻小分队”
      南都记者梳理报道发现,除了常见的要求养犬人遛狗时戴防护口罩、束狗链等文明行为之外,广东各地小区在管理工作方面也有一些新的举措。
      今年8月,深圳市南山区鼎太风华小区贴出了一张文明养犬公约,公约呼吁住户文明养犬,要求居民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养犬规定,如注射疫苗、遛狗牵狗绳等,公约指出,如小区内出现无绳遛狗现象,均将视为流浪狗予以网捕。
      深圳市民光军(化名)告诉南都记者,有时候在小区里见到没有牵绳的大狗会“警惕一下”,“心想万一扑过来会怎么办”。他表示,不太赞成运动式的网捕行动,有关部门应该提前劝告,物业应该加强管理,狗主人要自觉文明养犬。
      佛山市南海区某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则于今年10月成立了一支“养犬巡逻小分队”,引导养狗的业主牵狗绳,以劝诫为主。在广州市黄埔区怡港社区,小区内设立了不少文明养狗指示牌。怡港社区居委会主任吴晓丹表示,近年来小区的狗越来越多,接到相关的投诉也多了起来。针对这种情况,怡港社区设立了指示牌,派发宣传册,做好文明养狗的指引。
      此外,怡港社区还召开了居民代表会议,了解普通居民意见和宠物主诉求。下一步,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寻求办法,利用居民自治或其他形式,更好地做好宠物犬管理工作。
      争议
      物业禁止携犬乘电梯、贴“禁狗令”
      对于物业规范养犬所出台的相关规定,也曾引发居民质疑。
      今年8月,广州黄埔区锦泽园小区物管出台小区的养犬管理规定,要求业主养犬需填写登记表和养犬义务保证书,同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要求在业主活动范围30米内禁止遛犬。
      温州市睦祥锦园小区物业去年曾贴出“禁狗令”的告示,依然接连接到住户的投诉,物业贴出了“见狗就杀”的标语并称“小区三百多户业主已经决定,小区不准养狗”。
      物业是否有权出台相关养犬管理规定?对此,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文战向南都记者表示,物业可以出台一些养犬的管理规定,但是前提是不得随意超出法律的界限,也不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从法律角度来看,小区的主人是业主,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不能把自己视为业主的上级管理者。
      “物业如果直接出台比官方养犬条例更严格的规定,那是缺乏合法性依据的。”杨文战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和修改小区管理规约的权限在于业主,小区的管理规约应该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决议,而物业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可以约束饲养宠物狗的行为,但不得禁止养狗。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南都记者,如果业主的狗取得了《养犬许可证》等合法登记、没有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市民就拥有养狗的权利。
      如果在小区内发生因为养狗引发的纠纷,物业是否需要担责也成为小区居民关注的话题。周浩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养狗纠纷,在发生损害后,只有物业不及时加以制止的,才会承担责任。
      “但如果放任流浪狗在小区活动不管,以致流浪狗咬人,物业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杨文战称,如果发现有人违规养狗,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人违反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物业应当制止,无法有效处理则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新规
      立法助推物业规范管理
      为了治理小区狗患,福建和武汉相继通过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加强小区养犬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1月14日,武汉宣布新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若物业未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小区内遛狗必须牵绳,大型犬必须佩戴嘴套。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物业对小区内的宠物饲养问题进行管理。
      “《条例》实施后,物业劝导业主遛狗牵绳就有据可依了。以后发生类似的矛盾会越来越少。久而久之,业主也会提高遛狗自觉牵绳的意识。”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陈剑腾向媒体表示,此前常有业主质疑物业方没有管理其遛狗牵绳、戴嘴套的依据,物业方难以开展进一步的工作。
      对于针对规范养犬即将实施的物业新规,杨文战表示,地方性法规从物业管理的角度规范社区养犬的规则,明确了物业和养犬人的责任,也给物业的一些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如果实施到位,将会起到相应的作用。
      “社区做出规定如果超出法律法规的范围,则缺乏合法性依据。即便不考虑这个问题,社区的规定也很难有强制和惩罚规则,大多还得靠自觉。”杨文战告诉南都记者,解决不文明养犬的问题,还得靠立法,即使不适合制订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也要有地方性立法,从立法层面完善居民养狗的规则,同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可以制订相应的惩治标准。完善立法之后,再加上相关执行部门严格执法,才能真正治标治本。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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