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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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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30 08: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2017年05月29日 00:03
    来源: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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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color=rgb(69, 69, 69) !important]【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证监会表示,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都是正面的。(证券时报网)

      5月27日,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饱受市场诟病的股东减持乱象迎来史上最严的监管风暴。

      这个端午,亿万散户可以安康了,但有几类股东可能失眠,因为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的减持新规力度空前。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随后,两大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新规力度如何?时报君为您整理了相关细则,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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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08: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力度如何?时报君为您整理了相关细则,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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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08: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深奥?时报君再为您一一梳理。

      1、新规真的是一场微博公开喊话+一顿饭局倒逼的仓促之举?

      别开玩笑了。如此完善、专业,且被市场各方高度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明显是经过长时间准备的。早在去年11月,新华社便连发三篇带有显著信号的关于规范股东减持的文章,具体包括《减持前“高送转” 减持后“就变脸”——透视股市减持乱象》、《为何减持?伤害了谁?该不该管?——追问股市减持潮》、《永大创始家族为何在集团一股不留一人不剩?》。

      记者梳理发现,三篇文章已经揭示市场存在的减持乱象。另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提到,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

      可以看出,本次减持新规及相应细则就是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症下药。

      2、旧规中受限的主体范围主要是大股东,新规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新规扩大了受限制主体范围,具体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特定股东,如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包括受让方);董监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须注意的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并不受本次新规限制。

      除对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外,新规不涉及对其他投资者股票交易的限制,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不受任何影响。

      3、竞价交易新旧规都是不能在90日内卖超过总股份的1%,具体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虽然限定时间内的减持比例没有变更,但是新规从大股东变成了大股东+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另外,对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的减持限制: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不能减持超过50%。

      须注意的是,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是合并计算的。

      4、那股东能不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然后让受让方在二级市场大量抛售呢?

      能。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基本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

      而现在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的套路已经不能再用了。

      具体限制包括,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最多减持2%,另外受让方须锁仓6个月。

      同样地,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结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个方面来看,这就意味着在90日内,大股东或特定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6个月,也就是说,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竞价交易走不通、大宗交易走不通,那协议转让呢?不好意思,这个路子此前已经被限制了,新规基本延续同样的要求。

      5、倘若股东持有受限的股份,又持有不受限的股份,那减持的时候,怎么认定是否违规呢?

      上文提到,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并不受本次新规限制。在具体执行中将按照以下原则认定股东减持的股份性质。

      一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内,视为优先减持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

      二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外,视为优先减持不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

      三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视为优先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减持。即股东同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

      例如,股东持有5%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同时持有4%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依照前述原则,若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总共减持4%,则视为减持了1%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3%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也就是还剩余4%的首发股份以及1%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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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08: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6、我是上市公司董监高,新规对我限制了,那我辞职再减持。

      别以为辞职就能随意减持。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仍按其原任期时间,适用公司法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董监高在三年任期的第一年辞职,其不仅在离职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在剩余未满任期及其后的半年内也还应遵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比例要求。

      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2016年3月1日任职,原定任期三年,但其于2016年9月1日即提前离职。按照《实施细则》,其离职后6个月内,即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前不得转让股份;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9月1日前,即离职董事原定任期及其后的6个月内,其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每年不得超过25%的规定。

      7、总股份的1%也不是少数目啊,对股价还是会影响,散户怎么办呢?

      紧盯上市公司公告新规除了延续以往事前披露规定外,还新增了事中和事后的披露规定:

      一是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1%时,2日内须公告;

      若发生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大股东、董监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减持与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计划终止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情况。

      8、那新规何时实行呢?会不会有股东在端午节开盘后趁机突击减持?

      完全不用担心,规则中已经特别强调,细则将自发布之日,即5月27日起施行。对于是否存在新老划断安排的问题,规则也明确了:对于细则发布前已经解除限售但尚未卖出的特定股份,其减持同样应当遵守本次细则的要求。

      9、若违规减持,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对于违规减持行为,沪市交易所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相关股东、董监高予以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二是对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分。

      三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减持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予以查处。

      10、新规究竟带来哪些影响呢?

      证监会指出,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基于“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合理规制、有序引导”的原则,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在完善具体制度规则时,通盘考虑、平衡兼顾,既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也关注市场的流动性;既关注资本退出渠道是否正常,也保障资本形成功能的发挥;既保障股东转让股份的应有权利,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考虑资本市场的顶层制度设计,也关注市场面临的现实问题,着眼于堵塞现有制度的漏洞,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市场信心。

      另外,证监会还表示,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都是正面的。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表示,在修改完善减持制度时,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问题作出了专门的制度安排。在下一步工作中,证监会会将进一步研究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机制,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减持新规官方文件>>>

      证监会出台新规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 完善减持制度

      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分析解读>>

      证监会发减持新规 一张图看懂新旧规则对比

      李大霄:减持新规堵住了四个大漏洞

      划重点:全文对照 看“减持新规”如何升级

      减持新规极速落地!细说15大核心问题

      减持新规极速落地 16问16答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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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08: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发证券:减持新规对一级半及二级市场的影响解读2017年05月30日 07:25
    作者:廖凌 陈杰
    来源: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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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周“主题说”:减持新规对一级半及二级市场的影响解读

      1、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及深交所也发布了实施细则,规定即日起实施。


      2、本次减持规范重要修订包括:1)扩大受限制主体范围;2)明确需遵守规范的交易方式及股票来源;3)新增董监高的预披露要求;4)新增特定股东减持规定;5)大宗交易减持受到全面监管。

      3、减持新规出台后,未来大股东通过资本套利手段获得超额利润的空间会进一步收窄,推动大股东更多向实业经营回归。

      4、我们认为,本次减持新规的出台对一级半市场和二级市场均存在影响:原先较为活跃的“一级半”市场交易造成直接影响;对二级市场的短期影响体现为缓解股东集中减持压力,长期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市场风格层面。

      引言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交所及深交所也发布了实施细则,规定即日起实施,并无“新老划断”。

      本次减持规范的核心主要突出减持比例、预披露、时机及减持节奏等要求,重要的修订包括:1)扩大受限制主体范围,新增特定股东主体(IPO发行前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东);2)明确需遵守规范的交易方式及股票来源,新增特定股份(Pre-IPO、定增股份)、大宗交易、特殊减持(质押强平、EB、协议转让、TRS等);3)新增董监高的预披露要求;4)减持节奏方面,新增特定股东减持规定,例如对定增限售股解禁后1年内仅能减持50%的规定;5)大宗交易减持受到全面监管。

      本次减持新规主要针对近1年以来大股东减持“乱象”而推出,未来大股东通过非集中竞价减持、定增减持、过桥减持,或者利用内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等资本套利手段获得超额利润的空间会进一步收窄,推动大股东更多向实业经营回归。

      总体来看,我们认为本次减持新规的出台对一级半市场和二级市场均存在影响:

      减持新规将特殊股份(Pre-IPO、定增股份等)、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执行股权质押、可交换债换股(EB)、股票权益互换(TRS)等纳入减持监管后,将对“一级半”市场造成直接影响,原先较为活跃的市场交易受到冲击;

      对二级市场的短期影响是缓解股东集中减持压力,修复市场情绪及改善市场风险偏好长期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市场风格层面,“一二级”市场联动的资本套利空间逐渐减少后,将带动市场的估值结构分化,部分缺乏内生增长支撑的高估值个股可能面临估值向均值回归的压力,而依赖内生增长、重视股东权益的行业龙头将间接享受制度红利。

      1.1 新旧减持规范对比:对减持主体、方式、预披露及节奏提出新要求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交所及深交所也发布了实施细则,规定即日起实施,并无“新老划断”。

      整体上看,本次减持规范的核心要求主要突出减持比例、预披露、时机及减持节奏等方面的要求。从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影响来看,本次减持新规与2016年1月份的减持办法(证监会公告[2016]1号)相比,包括以下几大重要修订:

      修订1:扩大受限制主体范围——新增特定股东主体 

      2016年1月份发布的原减持规则(证监会[2016]1号)仅对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适用,本次减持新规(证监会[2017]9号)增加两类特定股东:“IPO发行前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东”。

      修订2:明确需遵守规范的交易方式及股票来源——新增特定股份、大宗交易

      按照新规要求,适用新规的交易方式及股份包括四大类:

      特定股份(Pre-IPO持股;认购的定增持股)、协议受让股份或其他非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包括大股东/董监高/Pre-IPO/定增股东通过交易所减持的,应符合预披露+减持比例限制的减持规范(“1%”的比例限制);

      大宗交易减持,包括大股东/董监高/Pre-IPO/定增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出让方连续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2%”的比例限制)

      特殊减持方式,包括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质押强平纳入监管)、赠与、可交换债减持(EB换股)、股票权益互换(TRS)等也应遵守。

      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股票不适用减持规范,后续不论通过何种减持都不适用。

      修订3:预披露要求——新增受限主体中,董监高减持需预披露  

      与2016年1月份减持规定相比,本次新规规定,除大股东外,董监高也要预披露减持计划,但对Pre-IPO股东及定增股东是否需要预披露并无要求。

      修订4:减持节奏方面——新增特定股东减持规定  

      本次减持新规则对减持比例的规定增加Pre-IPO股东及定增股东,但暂未包括董监高,其中定增股东在限售期满后12个月,减持不得超过定增认购的50%

      其次,减持股东比例限制方面,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需合并计算;各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及普通账户持股也需合并计算;

      再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后,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遵守1%的比例限制。

      修订5:大宗交易减持全面受到监管  

      本次减持新规中,对于大宗交易减持的规定属于新增内容,受限股份包括新增大股东及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规定是“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

      另外,因执行质押而减持的,适用减持新规要求。

      1.2 减持新规与上市公司股东:资本套利空间收窄,引导向实业回归

      原有的股东减持制度主要对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锁定期、减持数量比例规范等方面进行限制,本次减持新规主要针对近1年以来大股东减持“乱象”而推出,未来大股东通过非集中竞价减持、定增减持、过桥减持,或者利用内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等资本套利手段获得超额利润的空间会进一步收窄,推动大股东更多向实业经营回归。

      我们认为,减持新规对大股东资本套利空间的限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大股东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受极大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公司的短期股价诉求下降,更加重视长期实体经营业绩  

      首先,大股东“清仓式”减持会越来越少。新规对于大股东最直接的影响来自于减持比例的规定,90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总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3%,减缓了大股东减持的节奏;

      其次,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合并计算,限制了大股东通过借道“关联人”进行变相减持的空间;

      再次,近1年来“创新”的减持方式受限。大股东通过非集中竞价方式,例如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然后再由受让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的减持数量受到极大限制(集中竞价卖出需符合1%比例),尤其是近1年来比较火爆的“过桥减持”受明显冲击,一方面“过桥”贷款机构因为近期银行间资金收紧能够提供的资金供给变少,另一方面也因为减持新规出台后减持需求也在下降。

      2) 定增股东减持受限,上市公司“拉股价”配合定增股份减持的现象会减少  

      减持新规下,定增股份减持需要满足交易所的规定,即限售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定增认购的50%,这使得定增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更规范、理性和有序,减少对上市公司短期股价的冲击,也增加了上市公司配合定增股东影响公司短期股价的成本。

      3) Pre-IPO股东减持同样受限,“小非”减持更加理性  

      减持新规中增加特定股东Pre-IPO股东,也需满足“1%”的集中竞价减持规定,以后“小非”减持的节奏同样趋于缓和.

      总体而言,减持新规进一步限制了大股东违法违规减持的行为,大股东、定增股份、“小非”等股东减持更加理性、规范和有序,大股东通过资本套利工具操纵股价的成本在上升,未来股东将更加注重长期实体经营业绩及股东回报,对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关心企业长期价值,向实体经营回归有重要推动作用。

      1.3 减持新规与“一级半”市场:定增、大宗交易等活跃度将显著下降

      我们认为,新增新规出台后,对定增、大宗交易、股权质押、可交换债、协议转让等创新的“一级半”市场交易将产生较大的冲击,这些原本较高的交易品种市场活跃度将迅速下降。

      新规对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等方式构成直接影响。2016年初减持规定出台后,衍生出了大宗交易减持、过桥减持、协议转让等创新类减持方式。从数据来看,证监会公告[2016]1号出台后大宗交易趋于活跃,2016年1月份至今大宗交易成交额高达9912亿元,月均成交额高达583亿元;协议转让方面,2016年以来至今仅上市公司控股权协议转让案例就有超过160例,其中2016年共有121例,交易活跃度较高。本次减持新规对大宗交易减持提出了任意90日减持不超过“2%”的规定,另外交易所实施细则规定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的股份,将极大影响股东参与大宗交易的积极性;对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而言,同样需遵守预披露及比例限制,也会降低股东参与协议转让的积极性。

      从定增市场来看,本次减持新规的影响深远。2014-2016年,上市公司定增融资备受青睐,属于一级半市场中最火爆的交易形式,仅2016年增发募集金额高达1.8万亿。2016年的减持规定中对定增股份减持限制较少,而本次减持新规增加对增发股份的减持限制,需同时满足减持比例限制和限售期满1年内50%增发股份比例限制,即定增股份解禁后1年内最多只能减持一半的股份,会降低增发机构参与增量定增项目的积极性;同时新规对于存量定增项目同时适用,考虑到很多定增产品有期限要求,未来定增产品流动性问题不容忽视。

      新规下,私募可交换债+换股减持的手段受到监管。2015年以来,可交换债(EB)发行方式逐渐兴起,私募EB+换股成为一类股东减持的替代手段,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大量发行私募EB,并通过换股成上市公司股份实现变相减持。本次新规将EB减持也纳入监管,未来这类减持套利将趋于下降。从量的影响来看,过去几年EB换股比例约为8.11%,金额约为92亿,对存量市场的影响较小。

      另外,股权质押强平被纳入减持监管,股权质押折算率受压。考虑到股权质押强平也受约束,可能进一步压低质押率,质押方的积极性受损,大股东激励的内在动力也在下降,使得股权质押需求和供给同时受限。

      我们认为,总体来看本次减持新规对“一级半”市场活跃度影响较大,未来监管套利空间将逐渐趋于消失。

      1.4 减持新规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有助于缓解股东集中减持压力

      从减持新规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来看,减持新规短期有助于缓解股东集中减持压力,有助于稳定市场情绪、改善风险偏好;长期来看,更多体现为结构性的影响,且体现了监管层引导上市公司行为长期化的思路,引导大股东由资本套利向实业经营回归,未来二级市场投资将更加回归内在价值。

      2季度以来,A股市场在全面金融监管的影响趋于弱势,5月中旬以来监管冲击的边际效应有所缓解,包括央行投放的对冲、IPO周发行数量减少等措施。本次减持新规针对性地从股东集中减持造成短期市场流动性“失血”的问题入手,出台时点体现了管理层对短期市场的呵护,有助于修复短期市场风险偏好。从解禁数据上看,2017-2018年是首发及定增限售股集中解禁的年份,尤其是定增限售股的解禁市值分别高达2.4万亿及3.95万亿,未来2年市场面临集中解禁压力。本次减持新规出台后,将极大缓解限售股解禁减持压力,尤其对定增限售股“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的条款要求能够直接舒缓定增股份集中减持的压力。

      另外,对于市场关心的股权质押风险,本次减持新规将质押强平减持纳入监管后,阶段性减轻质押强平后集中减持的压力,降低了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

      从长期影响来看,本次新规重在引导上市公司行为长期化,对市场风格产生结构性影响。我们认为本次减持新规体现了监管层引导上市公司行为长期化的政策导向,未来公司股东将更加关心实体经营,而非短期股价或者资本套利空间,二级市场投资也将更加回归价值。未来市场参与主体中“一二级市场”联动这类资金活跃度下降后,会引导二级市场的估值结构分化趋势更加明显,以往部分缺乏内生增长支撑、过度依赖资本套利的高估值个股可能面临中长期的估值均值回归压力,而依赖内生增长、重视股东权益的行业龙头将继续享受制度红利。

      二、一张表读懂近期主题事件  

      本周重要主题事件包括:2017年5月1-2日第六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监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食品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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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09: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窦维德赞美率:93%

    【周末减持新规和技术解盘综述】0530

    端午节前的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减持新规》),上交所、深交所也随即出台实施细则。主要新增了3大变化,大大缓解和分散接近压力5万亿的解禁压力(见附图)。虽然网上还有很多媒体解读比较酸,认为不影响走势。但我仔细查看,这类观点的发布者,基本是尤其是参与了增发的券商资管或投顾类,属于屁股指挥脑袋者。对参与增发的券商资管机构,确实是利空。
    同时,对于韩志国对于但斌先生的表态,似乎言辞有点过,没必要群众斗群众的方式。但还是为他前期挺身而出呵护股市的呐喊点赞。
    关键是政策态度:在市场情绪较为悲观的时候。限制减持短期来看,有救市维稳之意。所以政策有缓解就是利好。政策变了,就会一个政策不够再增加新的政策。市场或在节后逐渐企稳。对于次新股密集解禁的担忧将得到缓解,次新股可能迎来反弹契机。
    但中期来说,我还是定义为L型的箱体震荡,因为,5月的PMI数据可能还是增速回落的、流动性边际收紧仍是市场难以向上突破的制约因素。

    技术上,沪指走在10日-20日线、年线、60周线的3090-3094点的支撑,短线30日线的阻力,节后将先上攻3147-3150点的阻力。还有逐步下移的60日均线死叉120日半年线的阻力需要化解,现在大致在3180点附近。老次新股指数也需要化解破位股灾的1133-1135点的收复整固。

    我认为,周五下午盘口可能《减持新规》政策是有所泄露的。因为仔细看,就在下午次新股开始强力分时反弹,当然最强的反而是高送转除权类的。最小最新市值股板块还没有排队上。而相反,300072(三聚环保)002008(大族激光)等IT类白马股、甚至600309(万华化学)等白马股也在大幅回吐。老雄安股开始跳水回避。只有雄安第四波的新题材还在强势。还增加了雄安商业连锁概念。
    假日期间,阿里收购600050(中国联通)、百联华联超市的消息也在坊间传播。
    上述板块值得节后关注。


    2017-05-30 0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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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15: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叶檀: 证监会斩首行动开始 套现难度倍增 直指实体经济与金融风险!男性游戏

    文/叶檀 ☞财经女侠 | 毒舌善心

    资本市场新股发行不是大问题,发行后数十倍的减持是要命的事情。减持是洪水,在持股成本极低的情况下,减持是无风险套现,通过高送转高卖低买则是无限循环式的无风险套利行为。

    5月2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简称“减持新规”),封堵了“过桥减持”、“精准减持”、“恶意减持”等漏洞,提高了资本游戏的成本。这些新规本质上是增加减持的成本和不确定性,跟现在房地产市场的规则有点像。

    这次火箭式斩首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铃儿响叮当之势进行。5月27日证监会发布,沪深两大交易所同步出台细则,可见,这不是一两天的结果,而是长期筹划的结果。

    限制即刻开始。新规适用时间范围以股份转让行为发生时间为准,即5月31日前已经解禁但未售出的限售股和5月31日之后解禁的限售股全部在新规监管范围之内。雷厉风行的背后,大约减持已成为多年大患。


    有时候,减持成为抢钱游戏。同花顺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5月22日,A股上市公司合计被重要股东减持了49.08亿股,合计减持金额为750.96亿元。在上述减持中,有103家上市公司遭遇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这些股东对自己的公司如此不看好,也是醉了。据机构统计,过去七年,A股市场减持金额累计接近7000亿元,累计增持金额仅略超2000亿元,减持金额为增持的3倍有余。

    让人诟病的减持方式包括: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进行交易,再由受让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达到“过桥减持”目的;股东减持信披不完备,大股东、董监高利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董监高通过辞职来规避减持规则等“恶意减持”。大概套路就是,公司上市,想方设法套现,公司还有资产,就高卖低买,如果公司不行,就清仓式套现,或者最后卖壳大赚一笔。

    如果不想做好公司,就不要上市占用资源。此次监管部门再出重拳,封堵减持漏洞,加上此前打击“高送转”等题材炒作,IPO常态化发行,以及加大对市场违规行为处罚,监管的核心理念就是让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堵上减持漏洞是好事。

    第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会得到缓解,二级市场会进一步分化。好公司的股东不会担心市场短期波动的影响,只要公司有实力有业绩,股价短暂下跌正是加仓的良机,因为股价总会涨回来,回归价值。差的公司要实力没实力要业绩没业绩,一到关键时刻就兼并收购拉高估值,股东趁公司估值虚高时赶紧减持,因为他们不知道股价一旦跌下去,以后还能不能再涨上来了。

    市场形成一致预期后,估值合理的好公司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估值虚高、靠讲故事撑起的差公司将受到巨大冲击。

    第二,封堵减持漏洞对财务造假也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原因是董监高再也不能短期内迅速减持,“夜长梦多”,不确定性增加,偷鸡不成反而可能会蚀把米,造假成本上升,他们想造假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到这个因素。

    第三,其他配合市值的机构的风险也在增加。新规扩大了适用范围。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

    也就是说,参与定增的PE等机构也要受到限制,不能在期满后卖掉走人。估值都是假的,能全身退出获得收益才是王道,如果退出途径受限,定增交易就会减少。股市圈钱的途径减少,参与的资金也会减少,寻求收益的一部分资金就可能会参与实体经济,将间接促进资金“脱虚向实”。

    有人非常担心中国股市在逆市场而走,我认为,中国A股市场的基础与美国不同,内地市场与香港市场也不同,必须通过中国特色的市场监管,守住金融市场的底线,底线一失,股市就是赌场,不,比赌场更不如。

    目前股市打造的方向有点像优质债券市场,提倡价值投资,公司能够赢利能够分红,投资者通过长期投资获得红利。原因就是从中国股市这几十年的发展来看,从上市公司的大数据分析来看,不走优质公司分红之路,就会走向长期赌场之路。

    如果把楼市和汇市一系列的政策结合起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路会更加广阔。

    6月13日,美联储又将召开议息会议,市场给出的本次加息概率已经飙升到90%,美联储很可能再提缩表的事儿。另外,国内流动性持续收紧,监管机构继续去杠杆,商业银行可能会收缩资产负债表。这些因素都会引发剧烈的市场动荡。

    为了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一行三会开始行动。本轮率先行动的是汇市。据彭博社周五报道,中国央行已于本周通知中间价报价银行修改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的形成机制公式,在原有机制基础上,新增“逆周期调节因子”部分。报价行将于近期开始使用新的公式进行每日中间价报价。

    什么意思呢?逆周期调节因子能够降低市场过度波动给中间价带来的冲击,客观上也降低了国际市场和市场情绪大幅波动对中间价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更加独立和稳定。此前,中国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外汇兑换的限制措施,降低市场情绪引发的挤兑风险,以及汇率短期剧烈波动的风险。

    总结起来就是,无论是中间价加入逆周期调节因子,还是此前限制外币兑换的措施,都降低了市场情绪对汇率的影响。

    接下来股市出台了减持新规,它封堵了大股东、董监高减持的漏洞,也对参与定增的机构减持进行了限制,用新华社的话就是,“这有利于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市场信心。”

    其实,楼市一系列政策也有限制交易的特点。3月23日,厦门率先推出“限售”政策,新购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满2年才能出售。接着,北京、广州等36个城市针对商品住房、“类住宅”启动“限售”政策,限转售时间一般为2年-3年,其中保定、珠海的土地限售时间长达10年。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出台限售政策。

    限售政策会起到什么作用呢?当市场动荡的时候,限售期内的房子你不能卖,市场恐慌期内不会引发拥挤的抛售潮,房地产市场不会突然增加许多供给,不会对房价造成二次冲击,减轻恐慌情绪对房价的影响。

    纵观股市、汇市和楼市的政策趋势,共同特点就是,把资金锁在里面,不让其轻易外流。客观上,这减弱了风险传染,降低了资产价格的联动性,也降低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概率。减少交易,减少泡沫风险。

    假设出现以下场景:美联储加息引发国际市场剧烈动荡,市场恐慌情绪蔓延,中国汇市股市怎么办?

    汇市,由于中间价逆周期因子及货币兑换限制措施降低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A股减持新规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集中无序减持,使股市和汇市之间不会产生负面共振效应,这样将避免再次出现股汇双杀。

    如果资产之间的风险传染性特别高,就非常危险,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金融危机的时候。为什么危险呢?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美联储加息引发国际市场动荡,市场恐慌情绪蔓延,人民币汇率就会急剧贬值,A股也会暴跌,甚至发生股灾,系统性金融危机就会爆发。这个时候,房地产市场也保不住,房价暴跌,银行业危机爆发等等。如果资产之间风险传染性高,一根火柴就能引爆整个火药桶,无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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