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业务划归债券部管理 券商创新发展进入以提升行业竞争力为核心目标的阶段。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在2014年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导向,支持引导证券公司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业务与产品创新。 将重点开展八项工作 他透露,证监会将重点开展下述工作: 一是明确新设证券公司的审批政策,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出资设立证券公司。二是研究明确证券业务牌照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机构申请证券业务牌照。三是扩大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在CEPA和ECFA框架下,出台相关规则,先行扩大对港澳台资的开放,同步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证券公司进一步拓展跨境业务。四是完善证券公司创新工作机制,鼓励证券公司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五是鼓励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和场外交易业务规范发展,积极发展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六是支持证券公司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七是支持证券公司进行股权和债务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八是允许证券公司依法探索股权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证监会本周发布公告,取消三项行政审批,其中包括不再受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申请。按规定,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须以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载体,该业务取消后,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须另寻"出路"。 新设公司债券监管部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的证监会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证监会新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张晓军表示,按照证监会的工作安排及新设部门的职能分工,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工作将由债券监管部负责,行政许可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机制将充分体现简政放权的市场化原则,同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具体办法将在近期发布。 对于已提交但尚未受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申请,相关证券公司自行撤回;已经受理的,相关证券公司可以撤回,对于未撤回的,证监会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关决定。 张晓军同时表示,证监会还将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推动其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风险监测,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证券公司合规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及时化解证券公司风险。(上证 马婧妤 郭玉志) 四措施力推重组市场化 证监会完善并购分道制 2014年2月28日下午的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2014年证监会秉承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继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2013年IPO全年闭闸,间接推动了2013年成为并购市,是为重组并购的大年。 据统计,2013年,A股已完成的并购交易总价值为5548.34亿元,未完的并购交易总价值则高达10470.71亿元,而2012年全年这两项数据值分别为5433.64亿元、7462.13亿元。 分行业看,信息技术成为2013年重组的最热门行业,总共完成的交易数目达119个,其中手游并购的大潮成为2013年A股市场的热点。材料、工业则以112个、100个分列第二、第三位。 证监会2013年提出15条改革措施。其中,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已于10月8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重组申请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借壳上市与IPO等同,不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已明确。 四措施力促改革 证监会于28日的发布会宣布四项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举措: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许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并购重组监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育军表示:“证监会研究修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规则,2012年取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四种情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取消简化并购重组审批。凡是市场能够自我调节、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策、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都要逐步取消行政审批。” 张育军特别提到,上市公司取得行政许可批复后,同时披露重组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在此之前不得实施。 一位北京地区券商人士对记者说:“证监会的举措旨在加大并购重组市场化。” 中信证券并购业务线兼国际业务线负责人张剑表示,“监管的一小步,是市场的一大步。”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在第三条措施包括,将引入定向可转债、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同时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重组过桥融资和并购基金等创新工具发展。 另一位北京地区的券商人士指出:“证监会此举降低了并购重组资金方面的难度,像可转债和优先股,及过桥资金,都可以丰富支付手段,让企业在没有那么多钱时可完成收购,是进一步市场化的表现。” 证监会表示,正大力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并联式审批机制,未来拟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作为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继续完善分道制审核 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通报了2013年10月8日并购重组分道制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4年1月31日,证监会受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58单,其中49单为正常审核,9单为审慎审核。 同时,证监会表示将视并购重组分道制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 并购重组分道制推出伊始,一位监管层人士这样形容该制度:“就是‘好人好事好中介’。第一公司要好,信息披露合规,运作规范,第二叫好项目,就是产业政策支持,第三叫好中介,这实际上就是改变行政审批的方式,当时是,不管好人坏人反正大家都夹在一块,排了一个长队,这样呢,好人有好报,好人能得到鼓励。” 目前,还没有一例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的案例,已经上线5个月的并购重组并未充分发挥作用,因为规定的“好人好事好中介”并不好找。 根据规定好中介的规定是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为A的券商。按照中证协公布的《2013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10家券商被评为A类,24家获评B类,38家公司被评为C类。 其中10家获评A类的证券公司分别为:东海、广发、国泰君安 、华泰联合 、齐鲁、西南、中金 、中信建投 、中信、中银国际 。参评的72家券商中,仅有占比13.2%的券商有好中介资格。 此外,还要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级结果为A类;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无不良记录;上市公司没有进入破产重组;项目属于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等9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 前述北京地区的投行人士说:“进入豁免或者快速的通道的条件十分严苛,这样的条件并不能真正筛选出所谓的好项目。” 不过该人士表示:“证监会宣布会对兼并重组重点行业进行动态调整,说明该制度未来还有调整空间。”(.21.世.纪.经.济.报.道) |